时间:2023-01-04 11:01:22来源:法律常识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也在不断改善调整,对于员工管理也不例外,规章制度也在不断修订与完善,考勤管理是一个单位每天都需要做的工作,有些企业这方面工作缺失,即使遇到有的员工未来上班,最后以旷工解雇,还得支付一笔不菲的赔偿金,但有的企业做到了,使员工也主动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今天我们就来借助头条号,在合肥律师刘志汉的运营号上,分享一个真实案例(案号2020皖民初1554号),看看企业这样做以后,解雇的员工告到法院索赔12万,最终也没能得到支持。
★2010年5月,方某某入职安徽某某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机修工作,约定每月工资6000元左右。2019年4月,方某某因妻子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需要陪护,方某某向公司办理了请假手续。假满因妻子仍需要陪护,方某某再行请假,在办理请假过程中与公司没有沟通好,没有获准且没办理任何手续,也没有返岗上班。
★2019年5月13日,方某某所在的班组领导王某电话告知方某某连续旷工3天的后果,2019年5月14日,公司向方某某送达了《告知函》,同月16日,公司向公司工会递交了《关于解除与方某某劳动关系的报告》,于当日以“连续旷工3天,严重违反《员工管理实施细则》”为由,解除了与方某某的劳动关系,并按约定地址以向方某某送达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书》。
★方某某对解除劳动关系不接受,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120000元。仲裁委驳回了方某某仲裁请求。方某某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判决驳回方某某的诉讼请求
★★★★★刘律师说法★★★★★
前述案例中,劳动仲裁委与法院为何都没有支持方某某的诉求呢?
★第一,方某某入职公司时,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员工管理实施细则、厂规、厂纪等培训,那么公司对规章制度履行了公示告知的义务;
★第二,《公司员工管理实施细则》经公司职代会讨论制定并通过,那么公司制定规章制度履行了民主程序;
★第三,方某某在病假、事假、调休到期后未按时上班,连续旷工3天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班组告知了他处理结果,公司并书面通知工会后,解除了与方某某的劳动关系,于法有据。方某某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12万元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未能被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