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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04 13:21:09来源:法律常识

刑案实录63:从王诚被查想到蚌埠原副市长刘亚的官场沉浮

PART1:

王诚被查,“蚌埠住了”

几天前,安徽省纪委传来省政府副秘书长王诚接受调查的消息。

一个月前,王诚才卸任世界五百强企业——海螺集团的董事长。

在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的职位上,笔者没有查到王诚在过去一个月里有过公开露面的报道。

王诚最后一次被媒体关注是在今年3月,他受聘为芜湖首批招才大使,媒体发布了王诚接受聘书的照片。

刑案实录63:从王诚被查想到蚌埠原副市长刘亚的官场沉浮

海螺集团的总部在芜湖。王诚在海螺任职的时间只持续了一年,普通芜湖市民对他不太熟悉。

所以,王诚被纪委调查,在芜湖的反响似乎不大。

海螺集团是上市公司,王诚被查的消息在资本市场上也没有掀起太大波澜。

省纪委的消息是6月13日下午对外发布的,当时股市已经收盘。第二天股市开盘,海螺水泥股票早盘低开,但盘中拉升,最终反而以上涨1.89%报收36.18元。

6月17日我动笔撰写此稿的时候,顺手查了一下当天下午海螺水泥的收盘价,是37.10元。看K线图,发现这几天海螺水泥的股票稳中有涨。

不过,王诚被纪委调查的消息在皖北的蚌埠市引起了一些反响。

2021年调入海螺集团之前,王诚在蚌埠工作了8年,先后担任蚌埠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

蚌埠市民对王诚这位前市长是比较熟悉的,他的“落马”让一些蚌埠人议论纷纷——

网名为“我是80後”的网友留言说:“蚌埠没搞好估计有他一份功劳。”

网名为“爵爷919”的网友留言说:“在蚌埠干得一地鸡毛,干成负增长了。”

网名为“用户壹路上有妳”的网友留言说:“蚌埠就让这些人搞坏掉了。”

……

这些留言可能有些情绪化,对王诚的评价也未必客观。

说得夸张点,似乎可以用“蚌埠住了”这句网络流行语来形容其中的况味。

但依然品得出留言中的正能量:

对反腐倡廉的拥护,

对贪腐干部的痛恨,

对蚌埠高质量发展的迫切渴望……

刑案实录63:从王诚被查想到蚌埠原副市长刘亚的官场沉浮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安徽省纪委网站发布王诚被调查的消息之后大约1个多小时,该网站又发布了两条蚌埠干部被调查的消息。

这两条消息和王诚被调查的消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分别如下:

时间:2022-06-13 15:3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执纪审查,厅局级干部,案件发布

编辑:杨峰

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时间:2022-06-13 16:5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执纪审查,县处级干部,案件发布

编辑:杨峰

蚌埠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国娟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监察调查。(蚌埠市纪委监委)

时间:2022-06-13 16:5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执纪审查,县处级干部,案件发布

编辑:杨峰

蚌埠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张广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蚌埠市纪委监委)

一名蚌埠前市长加两名蚌埠现任县处级干部,在同一天下午都被安徽省纪委宣布正在接受调查,这无法不让我们产生某些联想和预判……

PART2:

从刘亚的故事说起

据笔者了解,近10年来,已有多位曾经在蚌埠任职的副厅级以上干部相继落马。

包括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巫希平和宋家传、蚌埠市政协原副主席洪斌、曾先后担任蚌埠市长和市委书记的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春雨等。

刑案实录63:从王诚被查想到蚌埠原副市长刘亚的官场沉浮

笔者从上述官员的贪腐故事中了解到,他们中有的人早被纪委盯上,直到案发前才被掌握确凿证据;

有的人落马时只交代了部分贪腐问题导致获刑较轻,但后来还是因漏罪再次受到法办;

还有的人见别人被查,担心牵出自己,开始集中退赃,可风头过后见自己平安无事,又继续收受贿赂,直至东窗事发……

不知道各位读者有没有察觉,最近各级各部门各地区的纪检监察机关频繁发布官员被查处的消息。

也许,在最近有官员被查处的某些地方,正处在“漏网”受贿人悄悄退赃的“爆发期”。

有人做过统计,今年前100天,中管干部落马人数接近2018年到2021年三年同期的总和。

这可能既有2020年疫情防控的影响,也可能有2022年是换届年的因素,但总体上反映出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在不断加大。

在十九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公报中,我再次看到这样一句话:“坚决消除存量、遏制增量。”

不禁拍案叫好。

从本期《凡夫看法》开始,笔者将讲述几名蚌埠落马干部的贪腐往事。

不是为了故意揭短,不是为了老调重弹,而是为了让我们共同引以为戒,营造风清气顺的政治生态,实现本地区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今天,笔者就从刘亚的故事开篇。

刑案实录63:从王诚被查想到蚌埠原副市长刘亚的官场沉浮

公开资料显示,刘亚1962年出生于安徽淮北市濉溪县的农民家庭。19岁那年,他从淮北师范学校毕业,获得中专学历,并成为濉溪县百善区柳孜中学的一名教师。

用刘亚自己的话说:“从此,改变了祖祖辈辈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命运。第一个月领到18.5元工资,那时候感到很有面子,也觉得很有身份,很有干头。”

这句话出自安徽纪检监察网2017年发布的《刘亚忏悔录》。

但刘亚在教师的岗位上没有久留,两年后他入了党,并调到濉溪县百善区纪检组当纪检员。后来他调任濉溪县濉溪镇经委主任,从此走上仕途。

部分外地人也许对濉溪镇不熟悉,它就是因酿造“口子”美酒闻名天下的地方。

34岁那年,刘亚当上了濉溪县政府副县长兼濉溪镇镇长;35岁又被提拔为淮北市烈山区区长;37岁再被提拔为烈山区区委书记……

期间,他先后在安徽大学和中央党校取得了大专和本科学历。

2004年,42岁的刘亚调任蚌埠市担任副市长。

从参加工作到当上副市长,刘亚用了23年。

在副市长的职位上,刘亚干了9年,51岁那年东窗事发。

刘亚落马的具体时间是2013年6月。

正是在这个时间,王诚从淮南市常务副市长的职位上调到蚌埠,担任蚌埠市委副书记、蚌埠市委党校校长。

刑案实录63:从王诚被查想到蚌埠原副市长刘亚的官场沉浮

PART3:

前副市长是“千万富翁”

“我记得曾国藩有句话:‘人生三条路,从政、经商、做学问’。

现实也是如此,不论官大官小,都不可能让你脚踩两只船,既当官又发财。

这是人民的要求,这是党的纪律。

当官发财两条道,挣钱和做官是矛盾的,是对立而不可统一的,而我却把二者统一起来了,我把挣钱作为一种‘赌气’,总认为自己没人管,没人问了。

只要有时间挣就挣,从辛苦做小生意挣钱,到当官后投机取巧捞钱,步步深入,步步走向深渊。

回想起来,自己参加工作三十年余,我的错误,大部分都是2008年以后犯的。

八十八岁的老父亲不止一次给我讲:‘咱什么都不要了,就这吃不愁、喝不愁,现在就够咱的了,你可要注意。’

我二十岁的儿子也讲过:‘爸爸,钱不可没有,也不可多有,人的一生关键要有个好名声。’

我悔恨自己上到八十多岁的老父亲的话没听,下到二十岁的儿子的话也没听,完全是自己抱侥幸心理,违背组织要求偷想偷干造成的。

……”

上面的话,依然摘自《刘亚忏悔录》。

刑案实录63:从王诚被查想到蚌埠原副市长刘亚的官场沉浮

笔者不清楚刘亚是在哪一本“成功学”著作中,读到了他说的曾国藩的“心灵鸡汤”。但他“既当官又发财”的想法,与大多数落马官员不谋而合。

像中纪委在通报周春雨、陈树隆案件的时候,都分别对他们作出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的评价。

东窗事发后,办案人员发现刘亚的家庭财产超过2600万元。

其中包括银行存款1000多万元;各种理财产品、股权价值、借款债权等共计1600多万元。

除了若干张银行卡,办案人员从刘亚妻子王某那里扣押的存单达96张。这些存单有的是王某用自己及儿子的身份证办的实名存款,但大部分都是借用他人的身份证、甚至用王某从公安局办的假身份证去银行办理的借名存单和假名存单。

为什么要办借名存单和假名存单?

刘亚和王某的心里应该很清楚,俺们吃瓜群众的心里也很清楚。

据笔者了解,刘亚和王某1988年结婚,王某是刘亚的第二任妻子,她于1984年参加工作。随丈夫到蚌埠工作生活之前,王某先后在濉溪县供销社和濉溪县东城粮站工作。

据办案机关统计,至刘亚落马之前,王某参加工作以来的工资、福利、奖金收入共计30多万元;刘亚参加工作以来的工资、福利、奖金、住房公积金收入共计86万多元。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刘亚的收入中包括住房公积金,妻子王某则没有住房公积金。

两人加起来,合法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大约是116万多元;按工作30年计算,每年约三四万元。

夫妻俩工作年限都在30年左右,平均年收入只有三四万元?可能有人按现在公务员的收入标准觉得会不会算错了?

但上述数据来源于法院的判决书,并非笔者杜撰。

不过,身为农家子弟的刘亚也许是小时候“穷”怕了,工作之初就开始做点小生意。

据他供述,1981年到1986年,他在老家和父母一起办过养兔场。和王某结婚后,夫妻俩先后卖过棉花、麻绳、化肥、煤炭、粮食、白酒等商品,至2001年,总盈利240万元。

步入仕途之后,刘亚很善于在工作之余捕捉“商机”。29岁那年,他买下濉溪县面粉厂南侧0.4亩土地,然后建房300余平方米,总计花费5万多元。几年后,转手以20多万元的价格将此处房产卖给了他人,从中获利15万元。

办案机关查明,在2004年离开淮北之前,王亚买卖土地、房产达9次之多,最终获利约300万元。

办案机关最终认定,在刘亚现有2700多万元的家庭财产中,合法收入约630多万元。

那么,还有2000多万元是从哪里来的?

刑案实录63:从王诚被查想到蚌埠原副市长刘亚的官场沉浮

PART4:

淮北任职期间就很“贪”

刘亚在忏悔录中称“我的错误,大部分都是2008年以后犯的”。

不知道这是他的笔误,还是记忆错误。

法院认定刘亚触犯的罪名有三项:

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受贿罪的涉案金额是780万元,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涉案金额是450万元,两项罪名的涉案金额加起来,刘亚受贿达1230多万元。

根据贿赂的来源,办案机关将刘亚收受的1230多万元的贿赂分成32笔。

有13笔基本上是刘亚在淮北任职期间收受的,总计约256多万元。

有19笔是刘亚调到蚌埠任副市长以后收受的,总计974万元;其中,524万元触犯的是受贿罪,450万元触犯的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1993年,刘亚在担任濉溪县古饶镇镇长的时候,先后三次收受个体建筑商宋某送的13万元,为宋某承接工程提供便利,这是刘亚最早的受贿记录。

此后,刘亚在淮北工作期间,每年都有受贿;2004年调到蚌埠之后,更是变本加厉。

在淮北任职期间,对刘亚“贡献”最大的“金主”,是曾任淮北市烈山区统战部部长和政协副主席的颜现明。

颜现明与刘亚同岁,他早年的“进步”离不开刘亚的提携。

他说:“1998年我任烈山镇党委委员后,市编办依然不给批编制,没有相应的工资,为此,我找过刘亚。1999年9月区委召开常委会提拔我为烈山区产销办主任,不但解决了正科级还解决了编制问题。”

1999年的中秋节是9月24日,不知道颜现明提到的区委常委会是在中秋节之前还是之后召开的。

但1999年的春节和中秋节,颜现明分别给刘亚送了1万元过节费。

1999年前后,刘亚是烈山区党政一把手。得到刘亚提携之后,紧跟刘亚便成为颜现明在政治上甚至感情上的某种追求。

据颜现明交代,从1999年到2011年,每年春节和中秋节他都会去给刘亚送节,从最初每次送1万元,到后来每次送2万元,刘亚调到蚌埠以后依然照送,一送就是13年,共计送给刘亚48万元。

颜现明说:“2013年春节,听说黄小虎出事了,我心里害怕,就没再送了。”

这个黄小虎是另一位对刘亚“贡献”很大的“金主”。

刑案实录63:从王诚被查想到蚌埠原副市长刘亚的官场沉浮

黄小虎比刘亚和颜现明小1岁,“出事”前系安徽军工集团董事长,曾任蚌埠市外经贸委主任、安徽中烟公司副总经理兼蚌埠卷烟厂厂长、滁州卷烟厂厂长。

据说黄小虎与刘亚是省委党校青干班的同学

黄小虎交代:“2006年上半年的一天晚上,我与刘亚在蚌埠一茶楼喝茶,刘亚讲烈山区洪庄村村办的洪杨煤矿尚未改制,他与该村书记很熟,如果想做煤炭生意的话,他可以帮忙。”

烈山区矿产资源丰富,淮北煤田第一口矿井就建于烈山。刘亚的建议让黄小虎动了心,他明白其中的商机。

刘亚向黄小虎介绍的村书记正是颜现明。此时颜现明的职务是烈山区区委统战部长兼洪庄村党委第一书记。

颜现明交代:“刘亚在烈山区任区长、书记的时候,对洪庄村一直很关心,他到蚌埠任副市长后,也经常到洪庄村看看,我大事小事经常向他汇报,在我心目中,刘亚仍然是我的领导。”

根据颜现明的说法,2005年年底与刘亚在一起吃饭,刘亚获悉洪杨煤矿效益不好,便提出可以改制。过了一段时间,刘亚便推荐黄小虎实际控制的一家公司收购洪杨煤矿。

法院查明,2006年6月,洪庄村委会在未经资产评估、未与其他竞争者实际洽谈情况下,与黄小虎实际控制的公司签订协议,约定以2000万元的价格将洪杨煤矿60%股权出售给黄小虎的公司,由该公司承包经营该煤矿,承包期6年,每年向村里交1000万元的承包费,村里占40%的股份,但不参与企业管理与分红。

此后黄小虎通过该煤矿赚了钱,为感谢刘亚在收购过程中提供的帮助,黄小虎在2008年到2012年5年间,几乎每年都送给刘亚100万元;只有2009年因为煤矿出事故一度停产整顿,黄小虎只给了刘亚50万元。

黄小虎累计送给刘亚450万元,这被法院认定刘亚触犯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就在黄小虎收购洪杨煤矿的第二年,颜现明得知中央财政对煤矿技改项目有补助政策,便告诉了黄小虎。黄小虎安排人员将前几年的申报资料稍作改动上报淮北市财政局。颜现明随后找到负责该项目申报工作的市财政局分管领导,这位领导安排人员未按正常审批程序便给予申报。到了这年年底,240万元矿产资源补贴划入了黄小虎公司的账户。

颜现明见补贴资金到位了,让黄小虎留下50万元,其余190万元全部给他用于感谢相关各方。

颜现明将其中的20万元送给了市财政局的那位分管领导,2万元送给了财政局的经办人,另外又拿出40万元送给了他的“老领导”刘亚。

就这样,加上13年来送给刘亚的48万元过节费,颜现明累计送给刘亚的贿赂共计88万元。

刑案实录63:从王诚被查想到蚌埠原副市长刘亚的官场沉浮

PART5:

买别墅要求优惠160万元

在刘亚受贿金额排行榜上,名列第一的是黄小虎送的450万元,颜现明送的88万元名列第三。

那么,名列第二的是谁?

是时任荣盛(蚌埠)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谷某。

在法院判决书认定刘亚的受贿事实中,第一项这样写道:

收受、索取荣盛(蚌埠)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谷某160.9万元、购物卡2.2万元的事实。

其中“索取”二字让我隐约能够感受到谷某的弱势和无奈。

事实上,谷某直接、主动上门送给刘亚的钱,也就是在2010年到2012年三年间,逢年过节分5次送给刘亚总计2.2万元购物卡,每次送的购物卡金额大约四五千元。

其目的当然是为了维护好与刘亚的关系,希望在工作中得到刘亚的帮助。

但刘亚希望从谷某那里得到的,可不仅仅只是几张购物卡。

谷某说,2010年初,荣盛公司在蚌埠开发了香堤荣府小区,2010年10月开盘后,刘亚看中了一套别墅,多次向他提出购房优惠要求,并在2011年初以亲戚的名义交了100万元定金。

这套别墅按当年市场价是1.56万元/平方米,刘亚让谷某按1万元/平方米卖给自己,比市场价优惠160多万元。

为了让谷某“好操作”,刘亚提出自己先按市场价全款付给荣盛公司,对于差额的160余万元以签订虚假土方工程合同的方式由荣盛公司支付给刘亚指定的公司,再由刘亚指定的那家公司将160多万元转给刘亚。

刘亚的要求也许让谷某有些为难,但他没敢回绝。

当时香堤荣府二期将要开工,需要政府拆除地块上的违章建筑,但是由于该地块涉及到蚌埠经开区和蚌山区两个区,拆除很难,谷某就想让身为副市长的刘亚帮忙协调。因为有求于刘亚,谷某自然难以拒绝刘亚有些离谱的优惠方式。

就在这个阶段,一位在蚌埠做餐饮的朋友彭某看中了刘亚定下来的别墅,并通过关系找到刘亚要求转让。刘亚同意了,这位彭老板就以1.56万元/平方米的市场价格购买了这套别墅。别墅的总价是456万多元,因为刘亚此前已经付给荣盛100万元定金,彭老板只需付给荣盛公司356万多元,然后按刘亚的要求往其指定账户支付了100万元,抵扣刘亚此前支付给荣盛的定金。

就在将别墅转手期间,刘亚安排“可靠”的驾驶员孙某跑腿,安排荣盛公司与一家他指定的淮北公司签订了四份土地平整合同,虚构了四项土方工程,然后荣盛公司以支付工程费用的名义将160万元“优惠款”,打入了刘亚的指定公司账户,这家淮北的公司随后将这笔钱转给了刘亚。

谷某称:“160余万元全部转账到刘亚指定的公司之后不久,我公司地块的违章建筑全部依法被拆除。2011年春节前,我找刘亚帮忙协调缴纳人防工程押金的事宜,刘亚跟蚌埠市人防办主任宫某打了招呼,之后我去找宫某协调此事,宫某提出相关建议。”

据宫主任本人陈述:“我建议谷某分开申报两个项目的人防工程建设,谷表示同意,最终分开申报,荣盛公司不需要向人防办缴纳押金。”

此后,谷某是“有困难就找刘市长”——

2012年6月前后,荣盛公司的宣传道旗被蚌埠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收缴。谷某找到刘亚,刘亚让蚌埠市执法局的局长朱某协调后,归还了荣盛公司的道旗。

2012年7、8月份,谷某又找刘亚帮助协调南山郦都小区公交早日通车、锦绣香堤大塘公园改造项目加快进度等事项……

2013年,随着刘亚落马,谷某也从荣盛(蚌埠)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名单中消失,取代他的是任某。

公开的资料显示,谷某,1975年出生于河北石家庄,1998年7月毕业于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谷某是土生土长的河北人,荣盛地产的总部就在河北廊坊。

谷某通过“暗度陈仓”的方式送给刘亚的160多万元“优惠款”如果被定性为刘亚索贿,谷某应该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据笔者了解,谷某后来回总部担任荣盛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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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6

刘亚的三个腐败片段

感觉刘亚的故事越写越长了,似乎应该就此打住,但还是有几件刘亚权钱交易的片段我舍不得省略,想与各位看官分享,看清现实中某些贪腐干部的道貌岸然和惯用套路。

片段1:

刘某,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烈山村原党委书记。

刘某在2001年曾经得到时任烈山区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刘亚的帮助,此后他像颜现明一样,每年春节和中秋节几乎都会给刘亚送钱,每次送上2万元。

与颜现明不同的是,刘某通过刘亚在淮北的专职司机李某找到刘亚的老家,每年都把钱送给刘亚的父亲,这么多年下来,总计送了38万元。

刘亚的父亲后来作证说:“自己收下钱后都给儿子、儿媳妇了。”

值得一提的是,刘某在2002年专程去刘亚办公室送过2万元,那一次他是受烈山村老书记况某之托,请刘亚给况某的孙子安排一份工作。

可是找工作的事刘亚迟迟没有下文,况某的孙子自己通过考试找到了工作。

况某就去找刘某要那2万元钱。刘某没敢去找刘亚要,只好自己掏了2万元还给况某。结果无意中将他送给刘亚的贿赂凑成了一个整数:40万元。

类似的事情后来还发生在蚌埠市国威滤芯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身上。

2005年,朋友交给李某10万元,让他送给刘亚,帮其孙女安排工作。刘亚收了钱后同样没办成事,也没把钱退回来,李某只好自己拿出10万元还给那位朋友。

片段2:

方某,安徽巨成精细化工公司原董事长。

刘亚就任蚌埠副市长的那年春天,曾去过一趟北京,并让方某兑换一些美元陪同前往。到了北京,刘亚请一位神秘人物吃饭,此人是河南人,据说颇有些人脉资源,刘亚2001年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与其相识。在饭店里,刘亚让方某给了那个人1万美金。

2009年秋天,刘亚对方某说:“你嫂子要到蚌埠工作,车子旧了,想换新车。”

方某心领神会。不久,王某在4S店里选好了一台红色本田锋范轿车,方某接到刘亚电话,去4S店刷卡支付了11.86万元的购车款。

为了掩人耳目,刘亚将这台车登记在外甥赵某的名下,赵某的身份是蚌埠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

经查实,从2004年开始,刘亚先后15次收受方某共计人民币70.86万元、购物卡1万元、港币10万元、美元1万元。

刘亚对方某当然也很关照。不仅帮他的公司成功收购了淮北濉溪县宏大生物化工公司,还为他参股蚌埠交投集团出租公司鼎力相助。

2011年2月,蚌埠市区计划投放公营出租车200辆,由交投集团采取公车公营的示范方式经营。为了让交投集团从200台出租车中弄出50台给方某经营,刘亚多番协调并且给交通部门施以高压,但由于群众反映比较多,市长批示,刘亚最终未能让方某如愿。

笔者发现,当时作出批示的蚌埠市市长是周春雨。

片段3:

黄某,马鞍山市深安房地产公司董事长。

2010年夏天,黄某与蚌埠市民政局洽谈合作开发蚌埠市平山公墓的过程中产生了矛盾。他与黄小虎是老同学,得知黄小虎与蚌埠市分管民政的副市长刘亚关系很好,就通过黄小虎约刘亚一起吃饭,请刘亚帮忙从中协调,刘亚答应了。

此后的一天,黄某获悉刘亚在合肥某宾馆,便从马鞍山赶到合肥,送给刘亚两盒茶叶和两张银行卡,每张银行卡里存有10万元现金。

与刘亚见面时,黄某表示平山公墓协议中要求他接收15名职工的负担太重,请刘亚帮忙。刘亚说等有机会他跟民政部门打个招呼。

在刘亚帮助下,黄某的公司只接收了平山公墓管理所分流过去的5名职工,其中4名职工的工资还是由管理所代发。

2013年春节过后,为获得平山陵园公司的控股权,黄某又到刘亚办公室送去10万元现金。

然而,到了这年6月的一天,刘亚突然打电话让黄某赶到蚌埠,说以前送给他的30万元,先退20万元,还有10万元过一段时间再退。

黄某于是赶到蚌埠指定地点,刘亚的驾驶员孙某交给他一个购物袋,黄某回家后看到是两捆现金,共计20万元。

刘亚突然向黄某退钱,是因为他听说在淮北跟过他的专职驾驶员李某被省纪委带走了,李某和刘亚在蚌埠的“御用司机”孙某一样,知道刘亚不少“脏事”。

孙某的一份证词证明,刘亚听说淮北驾驶员李某被带走,让孙某开车送他去合肥,并在去合肥的路上给蚌埠市卫食园食品有限公司的老板王某打电话,让对方送60万元到合肥,王老板与刘亚的妻子王某是宿州萧县老乡。

“刘亚想花钱把他搞出来。”孙某说,“后来,刘亚说钱没有用上,让把40万元还给王某,另20万元让我在蚌埠市国强路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大门口交给了一个姓黄的老板。”

这位姓黄的老板就是马鞍山市深安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黄某。

2013年6月24日,刘亚晚上散步回家,被办案人员直接带至纪委办案点接受调查。

刑案实录63:从王诚被查想到蚌埠原副市长刘亚的官场沉浮

PART7

三罪并罚 获刑20年

刘亚案件中最早落网的涉案人员是黄小虎。

2012年,山东办案机关在查办山东新汶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郎庆田案件的时候,发现了黄小虎向郎庆田行贿的线索。

2012年12月29日,安徽省纪委通知黄小虎配合调查,黄小虎不仅交代了其向郎庆田行贿的事实,还主动交代其受贿、贪污等问题。后来又检举揭发他人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并查证属实,刘亚的受贿行为就此浮出水面。

郎庆田在2014年因为犯受贿罪和贪污罪分别都被判处死缓,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小虎在2014年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15万元。

刑案实录63:从王诚被查想到蚌埠原副市长刘亚的官场沉浮

刘亚到案后,除交待纪委已经掌握的、其收受黄小虎450万元的问题以外,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收受荣盛(蚌埠)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谷某、安徽巨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某以及淮北市烈山区政协副主席颜现明等三十余人财物问题,并在案发后退缴全部赃款。

2013年7月,安徽省纪委刘亚专案组进驻淮北市纪委警示教育中心,委托淮北市纪委通知颜现明到警示教育中心调查了解情况,颜现明到达后,省纪委将颜现明涉嫌违纪问题移交淮北市纪委办理。

颜现明后因犯诈骗罪和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他为黄小虎的公司骗取中央财政补贴的行为被法院认定为诈骗行为。

最后来梳理一下刘亚的定罪量刑。

刘亚受贿罪的涉案金额是780万元,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涉案金额是450万元,两项罪名的涉案金额加起来,刘亚受贿达1230多万元。

请注意,刘亚案发时间是2013年,审判时间是2015年,都是在2016年最高法和最高检《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之前。

在这个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审理的案件,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在这个司法解释出台之后审理的案件,受贿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照法条,在刘亚接受审判的时候,他受贿10万元以上就可以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他受贿金额是10万元的120多倍,而且除了触犯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之外,还触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法院查明,截至2013年6月,刘亚家庭现有财产2672万多元;历年支出645万多元;合法收入632万多元;能够说明来源的财产共计2307万多元;尚有378万多元不能说明来源。

当年安徽省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刘亚职务犯罪案件。法院审理后认为:

刘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刘亚通过与自己关系密切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刘亚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除其能够说明来源的外,仍对378万多元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差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依法惩处。刘亚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刘亚归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与已掌握的利用影响力受贿属不同罪名,故对其所犯受贿罪以自首论。刘亚犯受贿罪具有自首情节,追回全部赃款,依法可对刘亚从轻处罚;同时,刘亚具有索贿情节,应从重处罚。据此,法院判决如下:

被告人刘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0万元。

据笔者了解,一审宣判后刘亚没有上诉,后被押解到马鞍山监狱服刑。

黄小虎一审判决后也没有上诉,后来也被押解到马鞍山监狱服刑。

不知道刘亚和黄小虎在不在同一个监区,当年他俩是省委党校青干班的同学,不知道如今在马鞍山监狱能否经常见面。

颜现明是一审上诉后二审获得了改判,判决生效后被押解到位于合肥的蜀山监狱服刑。

由于在监狱里表现良好,刘亚、黄小虎和颜现明在2018年和2020年都分别获得了减刑;刘亚和黄小虎总计被减去16个月的有期徒刑,颜现明总计被减去了15个月的有期徒刑。

目前刘亚的刑期是到2032年5月16日,黄小虎的刑期是到2031年2月15日;颜现明的刑期最短,目前他的刑期是到明年5月10日。

颜现明明年出狱后,会去马鞍山监狱探望他的“老领导”刘亚吗?

刑案实录63:从王诚被查想到蚌埠原副市长刘亚的官场沉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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