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23:02:24来源:法律常识
复工就是稳就业,复产就是稳经济。在邢台市司法局、邢台市律师协会领导下,河北民盾律师事务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组织律师通过开展线上普法宣传、远程提供法律服务,助力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日,河北广顺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称广顺园公司)负责人联系该所律师王庆虎,称广顺园公司将被起诉并被索赔高额违约金50万元,请求王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经了解,广顺园公司是邢台市一家从事红薯的育苗、种植、储存、深加工等红薯全产业链的专业化民营企业。2019年11月,该公司与山东某公司签订了《供销合同》,山东某公司采购广顺园公司200吨红薯条,合同标的额268万元整,2020年2月29日前分批次交货。合同特别约定:“供方未执行满足产品质量约定、规定时间、规定数量、规定地点的货物供应,视为合同违约,需方视违约造成的损失影响保留追究供方违约责任的权利”。截至2020年1月20日,广顺园公司陆续向山东某公司供货75吨,尚欠125吨。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材料供应得不到保障,员工放长假居家防疫,广顺园公司不能在约定日期前完成交货义务。山东某公司多次来电要求广顺园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高额损失50万元,并声称要起诉广顺园公司。
了解情况后,王庆虎律师首先安慰广顺园公司沉着应对,然后详细分析案情,新冠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采取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可抗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之后,王律师多次指导广顺园公司和山东某公司进行沟通,并向对方公司发律师函,基于不可抗力因素,广顺园公司不能继续履行合同,请求终止原合同,双方另行签订合同;同时,指导广顺园公司向当地公证处申请不可抗力证据保全,积极做好应诉准备。
在王庆虎律师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原合同履行期限延长,考虑到原材料涨价因素,剩余125吨红薯干,每吨红薯条单价上浮600元。民盾律师事务所助力广顺园公司复工复产,共为该公司争取经济利益、挽回经济损失约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