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12:34:23来源:法律常识
遇到拆迁问题,被拆迁人最常做的就是“再等等”,但是却不知这也是拆迁套路。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是因为“等”,过了诉讼时效,失去了胜诉的机会,最后导致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12年广东的刘先生房屋被强拆,因为人在外地做生意,期间只是电话询问过几次。直到2021年受疫情影响,刘先生的工厂被迫停业,想回老家谋生,但是房子已经被强拆,导致刘先生没有住的地方,一气之下,刘先生起诉了拆迁方。刘先生有证据能证明对方是违法强拆,但是最终法院却判决刘先生败诉。
刘先生很不解,打电话咨询我们,自己为什么会败诉?我们看了刘先生的案卷后,发现原来刘先生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被告以此为抗辩理由,败诉也在情理之中。
为此我们特意为大家总结了行政诉讼中,一些重要的期限。遇到拆迁问题可以“等一等”但不能“一直等”,否则很有可能会像刘先生一样,钱房两空!
诉讼、复议期限
在拆迁的每一个环节中,如果被拆迁人遇到了不公平的对待,都是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我们收到房屋拆迁决定、补偿决定、评估报告、限期拆除等文件不服时,都可以提出。但是注意两个时间点“60日复议,6个月诉讼”。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被拆迁人自知道房屋被拆或者拆迁方的其它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复议结果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先复议后诉讼的时效。
被拆迁人自知道房屋被拆或者拆迁方的其它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注意一般案件超过6个月,就过了诉讼时效。有原则就有例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不能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不能超过五年。
如果过了这个诉讼时效,只能自担风险!这是直接提起诉讼的时效。
对评估报告申请复核的期限
评估报告对被拆迁人来说至关重要,关系到能拿多少拆迁款。所以如果对评估报告不服的,一定第一时间提出来。
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可以向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仍然有异议的可以提起复议或者诉讼,这里申请复核和鉴定的期限都为10日,所以拆迁户对补偿有异议的,一定要掌握好时间。一定不能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那样可能错过最佳维权机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申请信息公开
机关收到被拆迁人的信息公开申请后,如果可以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果需要延期答复的,应当得到负责人同意并且告知申请人,延长时间最长不能超过20个工作日。
如果您申请信息公开后,在这个时间段之内没有收到回复,可以和行政机关电话沟通具体情况,或者采取进一步的动作。不要一直等着,如果不闻不问,很可能最后不了了之。
这是拆迁案件中的几个重要时间点,如果您是自己维权,这些一定要记住,别耽误了法律维权的机会,遇到纠纷第一时间提起解决途径,切记不要一直拖。
拆迁维权是一项法律复杂的过程,如果您自己不确定,一定不要自己盲目的去起诉或者上诉,这样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浪费维权机会。法律机会只有一次,用了就没有了,一定要好好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