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14:58:09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康博浩】据香港“星岛网”消息,香港大律师公会今天(17日)发声明,强烈谴责一个月内香港有两个法院分别收到粉末恐吓信件的事件。
香港“星岛网”报道截图
香港大律师公会声明提到,根据媒体报道,香港有两个法院分别于本月 11 日和16 日收到含有疑似腐蚀性物体的恐吓信件。香港大律师公会重申此前曾发出多份声明的内容及立场。该声明提到,任何对法官或司法机构职员作出的攻击或威吓均严重冲击司法运作及法治。法官须在不受任何干涉的情况下,无惧和不偏不倚地履行其司法职责。针对上述事件,本会强烈谴责任何对司法人员或司法机构职员作出刑事恐吓的行为。
香港大律师公会发声明谴责恐嚇法官事件。图自香港“星岛网”
据此前报道,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16日发布新闻公报,对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及沙田裁判法院接获恐吓信件,香港律政司回应表示,特区政府必定会严肃跟进,将不法之徒绳之于法。
香港律政司表示,香港作为法治社会,绝不姑息恐吓法官及司法人员的非法恶行。任何人以违法的卑劣手法企图影响法官审理案件,特区政府必定会严肃跟进,将不法之徒绳之于法,保障司法工作妥善执行以及社会安宁。
法官行使司法权力时,必须严格依据适用法律和证据处理案件,并受到《基本法》第八十五条保障,独立地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
律政司严正谴责近期涉及刑事恐吓法官的案件,违法者将受到法律制裁。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二十四条,威胁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损害,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