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17:13:38来源:法律常识
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实习生 张佳
大四女生小何最近因为租房的事十分苦恼,她在网上找到一家中介看房,并要求合租人为女性。中介带她看了一套位于成都市成华区荆竹西路一小区的房源后,她与成都佳美鼎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了一份租期为一年的合同。但入住后她发现两名合租人都是男性,这让她很不满意。期间,她多次跟中介反映为何合租人是男性,但对方都不正面回应。住满一个月后,小何决定不续租,并希望能要回押金。但中介公司认为小何提前结束合同,违约在先并不退还。
4月11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涉事中介公司实地走访,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回应。
小何租的房子
【遭遇】
中介承诺合租人为女性 入住后发现全是男性
4月11日上午,成都市成华区荆竹西路一小区,小何带着封面新闻记者来到她租的房间。房子被改造成4个房间,厨房卫生间都是公用的,记者注意到其中一个房间住着一名男性。小何租的房间不到20平米,里面有一张书桌、一张床以及一个简易衣柜。
小何告诉记者,她在网上看房时找到了一名中介黄女士,并告诉对方由于自己独自居住,不想和男性合租,合租人只能是女性。根据小何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黄女士表示同租的都是女性。
小何与中介的聊天记录
3月1日,中介黄女士带小何看房时,小何发现房中已有一名男性租客,对此黄女士表示那是一对夫妻。3月3日,小何和成都佳美鼎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了租期为一年的合同,月租金为800元,押金、管理费及物管费共计2470元。
小何搬了进去后,发现之前的男性租客是独自居住,并不是中介黄女士说的夫妻。没过多久,又搬来了一名男性租客,这让小何非常不满意。她多次向黄女士反映此事,但对方并没有回复。
住满一个月后,小何决定不续租,并希望能要回押金、管理费及物管费。但中介公司认为小何违约在先,按照合同她需要支付租金的200%作为违约金,其他费用扣除不退。“合同中还说口头承诺无效,录音也没用。”小何无奈地说。
小何租的房子
【走访】
涉事公司回应:租房事宜以合同为准 口头承诺无效
当天下午,根据小何提供的地址,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了成都市武侯区领事馆路,找到了该涉事公司。
对于中介承诺合租人是女性,入住后为何变男性,周经理回应称,签订的合同里并未明确规定租客性别,租房事宜都以合同为准,任何口头承诺是无效的。他还告诉记者,之前带小何看房的中介黄女士已经从公司离职了。
周经理说,由于小何所租的房子并不属于公司,因此交的房租实际上到了房东的手上。之前和小何协商过,公司愿意将自己所收取的费用约900元退还,但她不同意。
对于为何不能退还维修费和物管费,周经理则解释说,这些费用并不是由公司操作的,无论是维修还是保洁服务都是和第三方公司合作的,如果小何找到了转租人,那么这笔费用可以由新的租客承担,小何交的钱就可以退还。
记者多次拨打小何提供的黄女士号码,但对方没有接电话。
小何签订的合同
【律师说法】
若合租前表明需要合租的是女性,则中介公司存在违约
租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高?“违约金一般不超过20%。”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太琨律创始合伙人朱界平律师说,租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根据法律的规定一方可以要求降低,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一方向法院要求降低违约金的,法院一般都会支持。
小何签订的合同
对于合同中所说的录音无效是否合理?朱律师说,录音保存的内容是对客观事实的再现,因此不能约定该客观事实无效。“至于该证据是否可以采用,在司法程序中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证明需要决定是否采信。”
朱律师表示,承租人为女孩子,如果在合租前核心的诉求明确表明合租的不能是男性,则中介公司存在违约。如果合同的主体是承租人和中介公司直接签订的,那么完全可以要求退房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的。他还建议,承租方可以和对方协商处理,如果不能协商好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参与方式
1、进入封面新闻点击首页下方“云求助”悬浮窗,即可进入求助平台,分流至云投诉、云求助、云线索。在求助平台上,填写相应的求助内容后,即可完成求助信息上传。
2、打开“封面新闻”客户端,点击进入青蕉页面#云求助-云投诉#话题在线留言互动。
3、可以通过封面新闻的官方微博、微信或抖音账号,以及青蕉视频官方微博进行留言,发起求助。
4、您还可以拨打热线028—86969110,进行求助。
所有求助内容,经编辑审核通过后,即视为发布成功。
封面新闻将24小时实时解答、跟进,并提供相关协助(为保护隐私,相关信息将会保密,请放心)。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dsb,报料QQ:3386405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