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21:13:39来源:法律常识
做律师的自己要注意拓展案源。要在自己已经接受的案件当中拓展案源,也要在自己已经接受的案件之外拓展案源。在自己已经接受的案件之中拓展案源属于从深拓展案源,在自己接受案件之外的拓展案源属于从宽拓展案源。律师不求案件做的多,只求把案件做的细,这样委托人才能够满意。律师把案件做得精细,才能够具有竞争力。粗枝大叶的律师是不会有成就的,也是不会得到客户的认可的。
律师在与客户谈案件的时候,一定要把话说透,具体客户做不做?那就是客户的问题。你如果不说明白,可能客户就存在误解。你说明白了,客户不做,那就是客户的问题。客户也不能再埋怨律师了。与客户的谈话,要做记录,让客户签字确认,作为防止以后双方发生纠纷的凭证。
律师在客户面前有个错误的倾向,就是害怕律师把该说的说了出来,客户就不做了,他们会觉得花钱过多。我觉得这个你完全不必要担心,你所担忧的这样的人肯定是有的,确实你全部说出来了,有的人可能就不做了。但是你如果是不说就是证明你对客户不坦诚,很可能作为客户找你麻烦的把柄。
律师要记住:律师是要给能打得起官司的人作案件。那些负担不起相关费用的人,律师就不该接受这样的案件。同情不能当饭吃。律师必须理智办理案件。
有些人,想打官司,又不想花钱;想打官司,又不想自己担风险。天下哪有这等好事!如果有的律师想火中取栗,那只能是伤痕累累。
我觉得各类诉讼保全的案件是非常好的案件途径,注意在这方面拓展业务;执行的案件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行政类案件也是新的业务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