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12:48:29来源:法律常识
集体土地征收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都已经明确规定,对于征收土地应该有的程序,例如各级政府的批复,征地前的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程序等等。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就想征收我们的土地,这无疑是违法的,作为被征收人我们要坚决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权利,而我们拆迁律师就是您最好的维权伙伴!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通过其代理的一个案件告诉大家,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作为办理征地拆迁纠纷专业的律师团队,对于维护当事人权益时,是如何追求最高的效率,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维权成本解决案件,让当事人非常满意!
案情介绍
张女士一家在山东某村拥有合法承包地,当地某实业公司2021年8月12日发布征地公告,张女士的承包地被纳入征收范围。2021年8月18日,该公司就上门调查并与张女士协商。张女士觉得事情有点蹊跷,照常理来说她家的承包地里还有基本农田在里面,国家一直宣传要保护耕地,现在这么就来一公司说要把她家那耕地给买走。对方一公司有这么大权力么?但是对方言之凿凿,什么大集团,张女士作为普通老百姓,也不知道如何处理,于是张女士请到了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来帮忙自己处理目前遇到的困境。
史律师接到案件后,分析了案情,认为应该先确认这个公司的征地行为有没有政府在其背后运作,先确认改征收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征收。于是采取“先礼后兵”,以张女士的代理律师的名义向当地政府发送了律师函,将事实情况向当地政府作出了说明。并在维护我们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希望与政府进行平等协商,但不放弃通过诉讼等手段来维权。而当地政府在接到我们所里发出的律师函以后,事情进展的十分顺利。当地政府积极与我们律师联系,在我们律师的撮合下,最终双方面对面进行了协商。我方律师在谈判桌上积极维护当事人权益,据理力争,并拿出之前我们律师前期初步认真调查的证据材料。最终在证据和律师的完美表现面前,政府方面答应了我们的条件。
这一原本需要通过繁琐的诉讼程序来解决的案件,最后我们只靠一封律师函,我们就为当事人争取到自己想要的补偿条件。真正专业的律师,能通过最优,最快捷,最有效,最经济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