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13:08:06来源:法律常识
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后,最开始都是跟医院沟通协商,但医院往往会说卫健委规定医院私自协商医疗纠纷只能在1万或2万元以内,患者的赔偿要求相差太远,建议到医调委调解,这是什么意思呢?
一、确实存在赔偿金额限制的规定。
各地卫健委确实有这样的红头文件,约束医院私自和患者协商医疗纠纷赔偿,将金额限制在几万元以内,通常是1-2万,超过这个金额的,必须进行司法鉴定或通过医调委调解、法院诉讼。但其实这样的规定是违反了上位法的,民法上是鼓励纠纷双方意思自治下达成协议,没有对协议金额做任何限制。同时,实践中,这样的规定其实约束不了医院私自与患者协商解决医疗纠纷,赔偿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是常事。
二、到医调委调解可转移矛盾。
虽然现场维权已被法律法规有效的限制住了,但是医院还是不愿患者为了解决医疗纠纷三番五次的找上门,特别是私营医院,依旧恐惧患者上门维权,不管他们采取了什么举措,医院都不希望发生。将协商解决纠纷的地点由医院转移到医调委,可成功转移矛盾,让医院暂时“脱身”。
三、医调委调解能有效降低患者赔偿预期。
医调委虽然是第三方调解机构,是中立的,但它也是一个“和事佬”,和事佬会给双方做工作,让双方都做出妥协,可以说医调委在降低患方预期上非常专业,而且往往能起到效果,而这正是医院想借助的力量。
四、到医调委调解可以继续拖延时间。
林律师经常提到医院处理医疗纠纷最大的法宝就是拖延,因为这样可以消耗患者的精力、时间,降低患者的赔偿预期,甚至最后不了了之。医调委的调解虽然也有一定的时限,但是反复折腾耗上数月是常事。医院可能不是诚心诚意想到医调委解决医疗纠纷,而是想通过医调委消耗患者的时间,让处理过程漫长起来。
五、医调委可以免费评估赔偿金额。
各地医调委都有专家顾问,可对医疗纠纷案件进行免费的评估,给出意见,例如医院是否有过错、责任比例是多少、赔偿金额是多少,医调委如果客观评估案件,评估意见倒是非常专业的,因为医调委的顾问专家一般都是退休后的临床专家或有处理医疗纠纷丰富经验的医院管理人员。
六、患方怎么处理?
1.如果医院是有诚意的协商,可接受建议去医调委调解。
虽然医院去医调委调解带有种种目的,如果医院也想协商解决纠纷,这些目的并不妨碍患者按自己的预期去协商,毕竟医调委也只是一个第三方调解平台,它只能给出建议,只能撮合调解,并没有行政强制力,而且它的居中调解确实能起到一个很好的桥梁作用,再加上它的调解完全是免费的,何乐而不为?
2.如果没有协商诚意,不建议浪费时间。
如果到医调委后医院还是不担责不愿赔偿,没有一点余地,也就是换个地方和患者走调解流程,林律师不建议继续调解,例如请医调委专家评估,在医调委的主持下进行多轮面对面沟通,这些纯属浪费时间,直接终止调解走司法程序为妥。
3.有保留的参考医调委的专家意见。
医调委和患者的关系是一次性的,不会有回头客,但医调委和医院的业务关系是长期的,医调委的专家意见是否有倾向性,患者可自行辨认,林律师建议有保留的参考医调委的专家意见,除非比较符合自己请专业律师评估的结论。当无法判断专家意见是否合理时,可在意见的上一个责任比例主张权益(评估意见为次要责任的,可要求按同等责任赔偿)。
综上,医院建议到医调委处理医疗纠纷,肯定是有自身目的的,但医调委调解只有时间成本,医调委的调解也有一定的成功率,患者可继续根据医院的态度做出维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