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贩故意伤害罪判决书,城管将摊贩蔬菜扔垃圾车

时间:2022-09-29 09:56:06来源:法律常识

成都一菜市场商贩因不满市场管理员让他打扫卫生,与对方发生扭打,还从三轮车上抽出尖刀刺向对方腹部,致使对方受伤。日前,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嫌疑人余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余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余某是温江区某菜市场的个体摊贩,平日以卖蔬菜谋生。2017年9月的一天,临近中午饭点时,余某打扫完摊位卫生后准备回家。此时,负责维护菜市场卫生秩序的刘某检查发现,余某所在的摊位附近垃圾存在乱倒情况。确认属于余某负责范围后,刘某催促余某尽快打扫干净,但余某以已交摊位费为由拒绝。

刘某反复说了几遍后,余某依然态度蛮横,准备离开。刘某便伸手想拉住余某,但余某以为对方要打他,便先给出一拳,打在刘某腹部,刘某紧接着还手,二人在菜市场扭打起来。

随后,余某冲到他三轮车尾部,抽出一把削菜尖刀,朝着刘某的腹部刺去。周围群众急忙叫来120救护车,并报警。警方到达现场后将余某挡获。

经鉴定,被害人刘某左腹刺伤致小肠浆膜层破裂,评定为轻伤一级。案发后,余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赔偿损失,取得了刘某的谅解。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审查后,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嫌疑人余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余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赵瑜

编辑 刘艳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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