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17:19:26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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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当事人不清楚同样是刑事案件当中,为什么有的称为辩护人,有的称为诉讼代理人,两个称呼是怎样区别的,各自有什么不同,下面我们了解刑事诉讼当中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作用及称谓问题。
刑事案件被侦查机关开始立案侦查,这时涉嫌犯罪被立案追究的当事人称为犯罪嫌疑人。等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以后的刑事案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称之为被告人。法律规定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及亲友,都可以被当事人委托为辩护人。绝大部分的情况下,都是委托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律师来作为辩护人。
作为公诉案件,有时会出现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在法律上被侵害权利的人称之为被害人。根据法律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以及他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公诉案件中有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的当事人以及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从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都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有委托和不委托的自由。
自诉案件是当事人自己对轻微的刑事案件自己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追究被告人法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诉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法律规定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范围也是可以委托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单位推荐的人等等。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否委托由自诉人自己决定。
刑事诉讼法对于委托辩护人有特别的规定,对于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均不得担任辩护人。但是有例外,如果上述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可以除外,如果被委托为辩护人,因其与当事人的特殊关系,法律允许他们作为辩护人出庭辩护。
辩护人都有哪些诉讼权利呢?法律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的规定,向办案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并且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在侦查阶段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辩护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向办案机关提出对案件分析评价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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