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20:40:59来源:法律常识
据巨流新闻报道,6月15日,有网友爆料上海一公司数万月薪招总裁秘书,不给员工发工资还要求网贷借钱给老板买手机。
该公司员工小佳表示,去年11月入职公司后,公司法人姜某韬多次向她借钱,并要求她为其购买手机。小佳按要求购买,但至今没有收到报销款。
小佳称,从入职到现在都未发过工资,因疫情原因在线上办公,自己至今连公司群也没进过。
小佳表示,自己是姜某韬直接招聘进来的,公司的事务和姜某韬对接过。目前,损失在1.3万元左右,而且因为签过劳动合同,她也不敢去找新的工作。
据红星新闻报道,不止是小佳,还有很多人有相同经历,他们都给姜某韬买过手机借过钱。
对此,姜某韬回应红星新闻记者称,不清楚是否有拖欠员工工资以及报销等情况。“我只是个法人,我又不是公司的实际运营者。”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段海宇表示,如果姜某韬注册的公司实际上并未运营,而是以高薪为诱饵招聘员工,以各种借口让应聘者垫付资金购买手机,答应报销又以各种借口为由拒不报销,则涉嫌诈骗。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红星新闻、巨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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