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22:31:23来源:法律常识
随着打击的深入、宣传的广泛,“套路贷”、“打假官司”等犯罪行为被越来越多的公众所认识。近年来,检察机关更是以高压态势向套路贷虚假诉讼犯罪“亮剑”,让“打假官司”者吃上真官司。今年上半年,东阳市检察院已办理虚假诉讼民事监督案11件。
这些案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不少如迷般错综复杂,却发人深省。郭某与卢某民间借贷纠纷监督案就是其中一个。
然而,无论案情如何曲折、事件如何离奇,都逃不过检察官的法眼。且看她们如何抽丝剥茧、拨开迷雾,还无辜者以清白、惩加害者以法律的准绳,维护司法为民的朗朗乾坤。
被告与原告互不相识
却要偿还152万元欠款
“我不认识卢某,跟他之间根本没有债务关系。起诉他时,我还在看守所被羁押,对此并不知情。”2019年七八月间,面对检察官的讯问,郭某回答。
“我和郭某从未有过接触,并不认识他,更没有向他借钱。”卢某回应。
郭某与卢某互不相识,却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原告和被告。2016年9月2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卢某归还原告郭某借款本金152万元,并支付利息。
郭某一方诉讼代理人向法院出示了四张借条,显示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卢某先后四次向郭某借款,金额分别为17万元、20万元、85万元、30万元,总计152万元,并约定利息。
“被告”卢某因更换手机,外出打工联络不上,法院遂缺席审判。事后,卢某得知本案的判决情况,也是一头雾水。
原被告均表示不认识对方,原告甚至对诉讼情况毫不知情,那么,本案到底是谁提出的诉讼?4张借条从何而来?
高利借贷遭暴力索债
签下巨额虚假借条
该案线索系检察官在办理张某诈骗案中自行发现。为搞清来龙去脉,检察官启动调查核实机制,查阅卷宗、询问当事人、查看银行交易流水,案件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事情要从2012年说起。2012年至2013年间,卢某分多次向社会上的高利放贷人员张某借款共计22万元,因无法及时归还,遭到张某言语威胁、暴力索债。根据张某指示,卢某被迫写下10多张不同金额、出借人为空白的虚假借条,其中包括四张借款金额为17万、20万、85万、30万的虚假借条。由于金额过高、诉讼有风险,这几张借条一直搁置在张某手中。
曾向张某借款的不止卢某,还有郭某。
2015年底,郭某因沉迷赌博、挥霍无度,不但败光了父母给他的创业资金,还倒欠他人债务。郭母追问钱款去向,郭某便向张某讨要几张空白借条,以应付家人。张某将卢某出具的上述4张总金额为152万元的虚假借条交给了郭某。
就这样,卢某的借条到了郭某手里。
借条签名书写水平过高
家人越俎代庖任性操作
2016年1月16日,郭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8日,被东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郭某锒铛入狱,与卢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却于2016年5月4日起诉,9月2日开庭审理并胜诉,其大名也赫然出现在卢某签下的4张空白借条出借人一栏。
那么,是谁拿走了空白借条?又是谁在借条上签了字?凭着敏锐的办案嗅觉,检察官迅速理清办案思路,将调查重点锁定在字迹比对上。
恰巧,郭某所涉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承办检察官系同一人。经核对,检察官看出,民事案件材料中郭某的签名书写水平,明显高于刑事案件讯问笔录中的签名,笔迹完全不同,怀疑是他人代签。
检察官随即将调查重点锁定在郭某家人身上。询问中,检察官对郭母进行释法说理、法治教育,最终促使郭母道出实情。
原来,郭某从张某处拿来借条后放在包里,还没来得及拿给郭母看,就进了看守所。羁押期间,郭母在他包里发现上述4份借条,自认为是郭某借款给他人的凭证。经咨询同村的法律工作者,得知诉讼时效将过,应尽快提起诉讼,郭母便自行在4张借条出借人一栏,以及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上写下了郭某全名,请法律工作者代为诉讼。于是,产生了这起离奇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至此,张某、郭某的供述与卢某、郭某诉讼代理人、郭母的陈述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真相水落石出。
法院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套路贷”者被绳之以法
2020年4月23日,该案经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提抗,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金华中院指令东阳法院再审。2020年9月25日,东阳法院作出撤销原民事判决、驳回原审原告郭某起诉的裁定。
承办检察官并未就此止步。当年,卢某被逼无奈,签下10多张空白借条,除上述案件涉及的4张借条外,其余借条去向何处?
检察官顺藤摸瓜,持续深耕案件线索,揪出了张某与卢某之间的虚假诉讼犯罪事实。原来,2012、2013年期间,卢某分三次向张某借款22万元,扣除第一个月利息后,实际到手15.4万元。张某除借款时让卢某写虚高借条外,每次借款到期后,还逼迫卢某写下多张虚假借条。后在张某的多次言语或暴力威胁催债下,卢某及其父亲超额归还张某借款本息共计88.5万元,并拿回几张借条。
2015年5月7日,张某仍以卢某所写的四张共计45万元的虚假借条为据,起诉卢某并被法院按借条数额作出判决。
最终,经审查查明,职业放贷人员张某以“套路贷”方式,虚假诉讼的手段,骗取公民财物,数额高达131万余元。2020年3月31日,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至东阳法院,同年11月2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1 年,并处罚金10万元。而张某诉卢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东阳市检察院发出建议再审的监督意见,法院也已进入再审程序,不日将作出处理。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虚假诉讼严重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此提醒大家,高利借贷碰不得,空白借条要警惕,随意代签不可取,借款要通过正规借贷渠道。另外,要自觉抵制虚假诉讼违法行为,如发现自身及亲朋好友可能遭受虚假诉讼时,要及时报警,或拨打电话12309向检察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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