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7 00:28:30来源:法律常识
现代社会工作压力较大,且加之环境污染,饮食不健康及不规律会导致很多人身体不适,有些人是顶着身体不适也要去上班,有些人是上班过程中感觉自己身体不适,因此,在上班过程中感到不适,你自己该怎么办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上述条款正确理解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且不能坚持工作,需要紧急到医院进行抢救的情况而设定的,那如果是在劳动者回家之后再到医院救治或突发疾病死亡的呢这就不能适用上述规定,认定工伤。
因此就上述理解,如你在工作期间明显感觉不适,特别是心慌、发汗等明显觉得与以往感觉不适不同的,请立即去医院治疗,而不是请假回家休息,本来有病看医生就很正常,千万不要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