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7 05:14:14来源:法律常识
我想打官司,需要请律师吗?这个问题一般在需要打官司人心中会反复考虑很多遍,甚至在咨询律师时也会问一句:我能不能自己起诉啊?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打官司”是咱们民间的一种说法,而且是一种很古老的说法,仅指民事诉讼作为原被告,广义上的“打官司”还包括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仲裁,这是律师业务的三大诉讼,而律师业务不仅仅包括以上诉讼,还包括非诉案件,诸如见证、法律顾问、合同起草、破产清算等。在民事诉讼(包括仲裁)中,原被告双方均可以不委托律师,甚至可以不去开庭,但是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因为如果你没去开庭的话,那么在庭审中就全是对方在说,会形成对自己不利的局面。如果不委托律师自己参与诉讼的话,自己需要承担的不但有时间成本,还有再学习的成本,因为任何诉讼都是专业化的,当然这里面也是有法官进行一定的程序提醒的,民事诉讼要不要请律师,一是和案件的复杂程度有关,另外还和自己对诉讼流程以及举证质证的熟悉度有关。我们先说第一个,假如某个案件是民间借贷,你手上有借条,有转款凭证,那么你只需要写个起诉状整理好证据直接去法院立案就行了,开庭的时候在庭审上把借贷的真实经过以及还款情况向法院说明就行了,但是在现实中出现了很多简单的民间借贷也请律师的现象,这个主要是因为涉及到借贷次数多、证据不太充分的原因,当事人无法自己完成诉讼工作,加之需要做诉讼保全还有执行,这是一个很大的工作量,如果你有正式工作的话是没办法经常请假往法院跑的。还有就是在一度程度上,当事人直接和法官沟通没有律师和法官沟通较为方便,例如本律师前几天经历的一个非委托执行案件,法官最初和执行人打电话告知利息只有4万多点,律师把具体算法告知当事人后一共拿到了7万多的利息,幸亏这个当事人留了个心眼,多问了一句,否则要吃好几万的亏;第二个原因是打官司需要经历的流程较为复杂、工作较为繁细,从写起诉状、申请保全(需要提供担保)、立案、交纳诉讼费、开庭举证质证、写代理词,如果有二审的话一般还要再开庭一次,然后再到执行,需要一次次的往法院跑,这里面有很多事情都是有期限限制的,比如交纳诉讼费的时间是七日、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判决生效后二年内,有很多当事人认为只要官司打赢了就没事了,我曾经见过因为超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导致无法立案损失几百万的当事人,其实这个当事人在之前请的有律师,但是在执行阶段就没有再请律师,也许律师以为当事人知道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都大意了。
说了这么多,如果民事诉讼不请律师的话,一是案件较为简单,二是自己对诉讼流程和期限都较为熟悉,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失。其实民事诉讼就如自己得病一样,如果是一般的感冒,自己直接去药店拿点药吃吃就行了,但是如果是较为严重的疾病需要系统性治疗的话,那就必须去正规的医院进行治疗了,如果还是一味地坚持自己吃药,有可能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行政诉讼其实一定程度上类似于民事诉讼,只是被告一般是政府,而不像是民事诉讼中被告一般是公民或者法人,当然,政府是被告的不一定就是行政诉讼,因为政府也有参加民事活动的情形,比如政府要盖楼、要装修,房子盖好装修好之后,政府拒绝支付工程款的,这些涉及到民事活动的,政府虽然是被告,但是也属于民事诉讼,并非行政诉讼。在实际操作工程中,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最大的不同在于管辖法院上,因为行政诉讼的管辖方式一直在不断的调整,每个时间段都会不一样,这个在起诉以前必须要搞清楚到底是哪个法官管辖,否则连立案都无法成功。因为行政诉讼面对的是政府,所以其不像民事诉讼那么简单,因为法院在面对政府的时候在一定程度上会有压力,所以行政诉讼请律师的必要性很大,当然这个是可以选择请与不请的。
以上咱们说完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下面咱们说一下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中,参与刑事诉讼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当然在《监察法》颁布之后也会涉及到监察委,公安机关一般是负责侦查的任务,也就是证据搜集,检察院一般是负责证据的审查和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是对案件审理并作出判决,在刑事诉讼中是不存在原告的,如果非要说有原告,那么这个原告就是检察院,但是有一些刑事案件会涉及到附带民事诉讼,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一般是受害人作为原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叫法是不一样的,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叫“被告人”,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叫“被告”。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只能委托律师对其进行辩护,所以嫌疑人的近亲属等人员是没办法参与案件的,这个就属于不得不请律师了,但是我国现在正在实行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如果近亲属不委托律师的话,国家也会为嫌疑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这样嫌疑人及近亲属就不用再向律师支付律师费了,只是这个费用是由国家买单了而已,案件一旦到审查起诉程序和审判程序之后,嫌疑人的近亲属就可以参与诉讼了,但是由于刑事诉讼更为专业和复杂,近亲属参与案件不但难度较大,而且辩护效果并不是很好,有时候反倒是起了反作用,所以与民事案件相比,刑事案件如果近亲属不愿意“放弃”嫌疑人的话,一般都会请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而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就是让有罪之人减轻或者免除刑罚,让无罪之人免遭刑罚的戕害,这两项对刑事辩护律师来说都是刑事辩护路上最大的愿望,毕竟如果辩护成功,对律师个人的名声和名誉也都是有很大的宣传效果的。所以从专业化的角度来说,刑事案件最好是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只有这样才能有起到很好效果的可能。
我们有时候经常听到“你们律师就是抠字眼儿的”、“律师就是吃了原告吃被告”、“我虽然没有学过法律,但是官司我也打赢了”诸如此类的话,我觉得请不要拿你的非专业去挑战别人的专业,也不要对某一个行业一知半解就去妄加评论,因为你这样挑战律师可能不会有什么损失,如果是挑战拳击运动员的话,那可能鼻青脸肿都是轻的,真正经历的多了的人,都是很谦虚谨慎的,因为他经历的越多,越会觉得自己不会的越多,反倒是一知半解的人越觉得自己已经了解了很多,仿佛站在了巅峰。
做律师时间越长越觉得自己的能力太低,见识越浅薄,做人如是,大家一起共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