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7 07:47:45来源:法律常识
我父亲工伤认定不予受理,该咋办呀?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一、 陈律师,您好!
我是河南省安阳市人,我爸爸(57岁)在山西省忻州市某县建筑工地因工作受伤,造成大小便失禁、瘫痪在床。去年在忻州本地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胜诉;公司不服,转移到陕西省西安市某区打一审,法院判决不存在劳动关系。法院对于基本事实固定住了,属于公司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雇主雇佣的我爸爸干活儿受伤的。今年年初,我向忻州市某县申请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书给我了。现在我该咋办呀?
陈律回复:
建议向忻州市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行政复议维持,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那很可能一审就在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无疑会提高法院审级。提高审级后,获得公平公正的结果的可能性会更大。
二、 陈律师,我看见您写的文章:没有劳动关系,无需申请工伤认定或走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我爸爸的案子,可以直接走民事诉讼赔偿程序吗?
陈律回复:
可以直接走民事赔偿程序。走民事赔偿程序,也可能经常会发生一审裁驳、二审发回,发回后一审再判决支持。所消耗的时间差不多。这类案件直接走民事诉讼程序,因为不常见,所以很多法官未审理过此类型的案子,故此,走民事诉讼程序,一审裁驳就很正常。
既然已经走了工伤认定程序,有了不予受理决定。那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解决。
总之,无论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还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两条路,择其一均可。
备注: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390篇工伤原创文章。陈律所有工伤原创文章均可百度搜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