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7 07:52:19来源:法律常识
现实中,很多小区在入住一段时间后,物业水平不同程度的下滑,造成业主们的心里落差,但却有苦难言,不知道如何维权,只能以不交物业费进行抗争,最后的结果反而是被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那么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到底应该如何维权呢,本人简要提几点建议
一、容易出现的几点误区
其一,很多人认为没有小区交房了,但是自己没有入住,也没有享受物业服务,自己就不需要交物业费,这个是明显错误的,物业管理服务更多的是针对小区整体,公共部分,一旦小区交房,业主就应该交纳物业费的。
其二,小区物业不行,服务跟不上,大家都不交费,那我也不交,这种想法更是错误,属于破罐子破摔,小区物业服务的经济来源是物业费,物业服务不到位,我们应该正确的督促,力求改变,否则,小区物业不行,业主不缴费,导致物业更没有钱提升服务水平,这样恶性循环,最后收损失的还是业主本身。业主既享受不到高质量的物业服务,自己小区环境太差,房子也面临贬值。
其三,很多业主认为自己买房时并没有同意现在的物业,这个物业是跟开发商一回事,沆瀣一气,有事我还要找开发商。其实不然,现实中确实存在很多开发商开发楼盘后使用自己旗下的物业公司,但是也要走正规的招投标手续的,开发商给他们签订的是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业主买房后需要按照这个服务协议执行的,此时在法律意义上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不是一回事。
二、出现问题,如何维权?
上文说过,业主入住小区后,需要遵守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协议,但这个协议也是业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一旦出现物业服务问题,首先从前期物业协议中找相关的条款,例如地上车位规划、绿化等问题,都可以在协议中找到。
另一个关键点是固定证据,我们需要把物业服务不到位甚至侵犯业主公共利益的行为固定下来,包括但不限于拍照、录像、录音等情况。
上述两方面工作都做过之后,我们就需要去跟物业公司谈判,要求物业公司限期改正,或者对物业费进行相应的减免,同时保留好谈判交涉的证据。提醒注意:一旦物业公司诉讼业主拖欠物业费,上述证据可以作为辩驳的依据,相关的违约金、滞纳金可以要求免除。
三、关键
看到这里很多业主会说,物业可没那么好说话,上面的步骤作用不大,此时就可以考虑走最关键的额一步:更换物业公司。
更换物业公司的法律依据是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此时的解除权主体是全体业主,或者是业主委员会,个别业主并没有权利直接要求解除,此点需要注意。
至于更换物业公司的步骤,并不复杂,具体的程序不再一一列举,实践中比较困难的反而是统一全体业主的思想,大家都同意一致要求更换物业公司。
以上就是笔者关于此问题的一些见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