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8 05:07:22来源:法律常识
案情概要
王菊经长福公司雇佣在一个工地从事勤杂工工作,某日王菊在清理材料不慎意外跌落受伤,安全员第一时间将伤者送至医院医治,一个多月后王菊出院,费用总计69500元均由长福公司支付。受伤后的王菊工作生活均受到影响,过得比较拮据,期间曾到长福公司谈赔偿事宜,公司表示只愿意赔偿一年工资,约5万元,经朋友提醒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更高的工伤赔偿,王菊遂找到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咨询,委托工伤人损方面的专业律师王英担任其代理人。
判决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签订了一次性赔偿协议,约定长福公司向王菊支付人民币125000元,该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后续医疗费用、人道主义抚慰金等一切费用。
办案心得
王英律师:“这起案件办理效率非常高,2021年11月30日我们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经过收集证据、反复电话沟通,2022年1月21日就促成了双方调解,签订赔偿协议,整个过程耗费了不到60天,就解决了当事人的诉求。其中,我们调解了两次,第一次调解对方还是坚持只愿意赔偿5万元,我们通过取证,在事实基础上运用法律知识维权,最终在第二次调解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12.5万的赔偿金,几乎是原来赔偿金额的二倍多,当事人对这个结果也非常满意。”
办案律师
王英
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执业经验8年
擅长领域:人身侵权、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劳动争议
同行评价:王英律师为人真诚善良、乐观向上、爱好广泛;与当事人沟通融洽,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不怕辛苦,勇于挑战;擅于通过调解的方式高效快速的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注:文中人名、公司名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