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8 17:24:33来源:法律常识
2019年4月2日,杭州纵火案男主人林生斌与绿城物业就该案达成调解协议,撤回起诉。
林生斌代理人林杰律师发声:“1.38亿是起诉金额,包含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等项,但并非和解的金额。具体数字因签订保密协议,各方遵守保密义务。”
关于1.38亿的赔偿金数额引起舆论争议,很多网友批判林生斌并未把获得的赔偿金分给亡妻父母,但事实究竟如何,我们不得而知。
抛开道德层面,从法律角度来看,我们来算一下一条人命究竟要赔多少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林生斌和亡妻父母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如果亡妻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则还可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浙江省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本案中的原告林生斌、朱恒仁、徐枚枝可以主张各项赔偿金共计500多万元。
生命是无价的,在法律面前,我们只能以一种相对公平的计算方式对逝者的近亲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