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8 20:07:56来源:法律常识
丈夫欠钱,妻子有责任偿还债务吗?当夫妻生活在一起时,他们不可避免地要向他人借钱。如果丈夫因欠款被起诉,那么很多人就会想知道妻子是否有责任偿还相关债务,因此针对此问题,沈阳债务纠纷律师来告诉您丈夫欠钱妻子有责任偿还债务吗?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由此可见,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其中一名配偶以自己的名义举债,这通常被视为夫妻的共同债务,除非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当实际遇到这种情况而又不知道如何解决时,沈阳债务纠纷律师建议您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以免浪费不必要的时间和金钱,以上是丈夫欠钱妻子有责任偿还债务吗。如有任何疑问,请通过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