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9 12:31:52来源:法律常识
身边一个朋友2020 年因讲义气用自己名额购买一套房子,想着中国房价属于一个持续上涨期,当时手里又有些积蓄便不是很在意负债问题,于是按揭购房。时间一晃2021年来了,全球疫情持久未消去,市场萧条生意变得越发难做,收入相比以前大幅减少,再加上小孩刚出生需资金方面比较多,房贷又是日常之处大头干索性干脆不还月供失联几个月再说,结果5个月后重新冒头迎接他的不是市场的好转而是邮递员递上的“律师函”瞬间整个人蒙了,问我该如何是好。首先为什么会有“律师函”,“律师函”是表明你的债权方已经对你们之间的事情准备到法律诉讼阶段,提前告知的一种方式。如果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师函之后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拒签律师函,甚至可以不与对方律师会谈,那接下来收到的将会是法院的传票。
作为朋友给他两个建议:
1.出售房子减轻负债。
2.继续与对方沟通继续偿还银行欠款以及罚息等费用。
朋友听后思考几天便把逾期部分统统补齐。国家一再强调“房子不是用来炒的,而是用来住的”这样大环境下房产不再是香饽饽,而是烫手的山芋。很显然朋友这是属于投资失败只能认栽,做守法公民切不可拿“法律”’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