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9 18:43:23来源:法律常识
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律师接待和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工作的公告
1.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律师和当事人等可以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以电话方式,通过身份验证后,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及开展辩护代理网上预约等。
2.律师接待。原则上,律师阅卷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智检案件推送”公众号或电话方式提出申请、预约。办理时请将律师证复印件、委托书、律所函或法律援助函等照片及联系方式完整上传,以便验证核实身份,及时登记办理。
阅卷只提供电子卷宗。申请人通过网络、微信号申请预约后,由案件管理人员导出后电话通知申请人到院领取。
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接待人员到访,确有事项需要会面的,请接受安全防护检查检测。律师申请提交证据材料、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材料等事项,可通过邮寄或发送扫描件的方式进行提交。
3.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住院、隔离期间或因疫情防控措施不能正常参与诉讼的,应及时告知我院检察业务管理部或相关办案部门。
4.对于确需实地办理业务的,请提前与我院检察业务管理部联系,我院将安排专人负责,减少中间环节,推进“一站式”服务。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
因疫情防控需要造成的业务办理方式调整和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方式:
12309中国检察网:
https://www.12309.gov.cn/
联系电话:0532-83012188
通信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305号李沧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邮政编码:266100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1日
编辑/新闻宣传办公室
来源/检察业务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