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9 19:58:46来源:法律常识
早上准备做早餐的时候收到Z律师的微信,希望我能尽快将手上的几个案件熟悉一下,顺带对案件熟悉的优先级给了我一个排列。
我便打开笔记本电脑,插上我的办公U盘,翻了翻电子卷宗,简单的浏览之后确定了一会儿上班时的工作安排。
准备出门去律所时,屋外还下着大雨,等我出门后,还是下着大雨,没有变化。
工作日我不太喜欢下雨天,会影响出行,带伞我偶尔也会觉得是件麻烦的事儿。
最重要的是我老是会忘记把伞带回去,这个周我就忘了3次,每次直接就出律所,到楼下了才想起来。
到办公室翻阅案件材料,将材料中不熟悉的人名跟D律师进行了了解,在打印件上备注,渐渐地有了一点思路,也查到了一些相对应的法条。
正准备继续的时候接到一个临时安排的合同审查,花了点时间审完,发出去复审,看看时间便又到中午。
因为中午12点半有培训,距离开始只有半小时,当务之急就是干饭,便跟同事们一起下楼嗦粉,方便快捷。
到所之后便到会议室等着,擦擦手机摄像头,觉得一会儿可能要拍照片和写律所本次培训的推文。
结果还是自己揽了写今天培训推文的活,因为也不麻烦,写也不太花时间,花时间的只是后面的校对。
因为在律所的推文里不便于我长篇幅的展开讲今天培训的内容,我又觉得今天培训的内容对我来说是很有收获的,所以我决定在自己的推文里展开的讲讲我的收获。
今天L律师的培训内容涉及《公司法》,在之前律所实习的时候我对这方面接触的不多,接触的几乎都是自然人案件。
但在现在的律所实习《公司法》却几乎每天都在涉及,所以我自己私下也对《公司法》进行了突击。
L律师的讲解很适合我这样的初学者,简单、易懂、好掌握。
讲解的内容最吸引我的是L律提到的4种控制公司的备选方案:投票权委托、AB股制度、一致行动人协议、有限合伙控制。
这4种备选方案也是今天的培训中我觉得最有收获的地方。
首先是“投票权委托”,指与代理人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股东不亲自行使表决权,而委托其代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当然,代理人应根据授权范围进行表决,1个代理人可接受数位股东的委托代行表决权。
这个就是字面理解的意思,不用解释。
其次是“AB股制度”,也称之为双层股权结构,就是公司发行同股不同权A类和B类股票,B类股票投票权远大于A类,就算股份被大量稀释,通过持有B股仍然可以保留有大量投票权。
这个的意思是说公司发行AB两类股票,A类1股只有1票投票权,B类1股有N股投票权。除了投票权不一致,AB股在分红等方面保持一致,这样将投票权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再次是“一致行动人协议”,指在公司没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由多个投资者或股东共同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从而扩大共同的表决权数量,形成一定的控制力。(提示:一致行动人协议必须是公司股东签署协议。)
这个可以简单理解为股东拧成一股绳儿。
最后是“有限合伙控制”,这个解释起来有点复杂,便于大家理解,我把它比作种树。
我是种树人,现在我种下一棵树,我将其他的树干、树枝或树叶嫁接到我种的树上,最后结果了,享受果实的是我。但不管是树根、树杆、树枝、树叶受损了,对我来说都没什么风险,我再种一棵树就好。
我跟朋友分享我的学习心得,我说我发现了有限合伙里的大树。
他可能没太听清楚,便问我:你不是在律所吗?你在律所种树干啥?
传下去,我在律所种树。
当然,还有其他有收获的点,例如《公司法》修订草案亮点的5大亮点:1、增加股东欠缴出资的失权制度;2、新增责任-设立时的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董监高在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3、增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的加速到期制度;4、股东知情权范围增加会计凭证;5、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的同意。
感兴趣的同行可以去研究一下《公司法》修订草案。
下午下班将早上Z律师提到的几个案件资料都带回去,正好周末没有安排外出,就在住处加加班吧。
感谢L律的答疑,实习的第九十五个工作日,今日先记录到这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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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我,看一个实习律师的碎碎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