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9 21:00:34来源:法律常识
每一个人 都不希望打官司,但是多多少少总会碰到主动或者被动的到法院打官司。那么,当你进入一个诉讼官司中,你可以委托哪些人帮助你或者代替你打官司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也就是说,根据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律的规定,律师,法律工作者,近亲属,单位或基层组织指定的人才可以担任你的委托代理人,其他朋友或者同学是不能够作为委托人参加诉讼的。律师很好理解,就不多说。法律工作者主要是指在司法局或者其他法律服务中取得了法律工作者证的法律从业人员。近亲属是指你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和配偶,其他的七大姑八大姨是不属于近亲属范围以内的。现在你清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