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9 23:32:27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西青区检察院检察官向两名涉罪未成年人宣布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谢谢您,给我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们一定好好学习、遵纪守法,做对社会有用的人。”17岁的小明(化名)和小强(化名)激动地说。随后,针对二人的社会化帮教正式启动,西青区检察院联合多方力量,助涉罪未成年人早日回归正途。
2019年11月21日,在西青区某饭馆打工的男子孙某报警称其银行卡被盗刷。经查,小强先后两次在饭馆内盗刷孙某的银行卡及花呗共计2万余元。案发后,小强的家长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
今年3月,在另一起案件中,小明因琐事与人发生矛盾,和同伴一起将被害人打伤。小明的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经审查,检察官认为,二人分别构成盗窃罪和聚众斗殴罪。两名未成年人具有如实供述、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可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且有悔罪表现,具备监督考察条件。
“在交流中我们发现,这两名未成年人产生了严重的社会疏离感,情绪悲观、消沉,已经影响正常生活。于是,我们向院检察委员会汇报,建议对他们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6个月的决定。”办案检察官王倩说。
随后,西青区检察院联合西青区团委、律师等各方力量,对二人进行社会化帮教。除要求二人在考察期内保证遵纪守法外,每月要进行一次思想汇报,每周进行一次会谈,参加监督考察小组安排的青少年活动和法治教育。同时,检察官定期对其进行关护帮教和家访,实现检察官训诫、亲职教育和专业社工帮教的同步衔接。
“近年来,我们办理的类似案件中涉及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大多数已经回归校园继续学业,有的成绩还大幅提升,后来也都找到了稳定的工作。所以,你们不要有心理压力,要好好学习。”检察官助理林双语重心长地对二人说。
对这两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行社会化帮教,既是为他们顺利回归校园提供了有利条件,也是西青区检察院落实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支持体系的有益尝试。“通过交谈,我能感觉到他们已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他们在6个月的考察期里可以改过自新,健康成长。我们也会继续联合有关单位对非羁押未成年涉案人员开展社会化帮教,助力涉罪未成年人更快回归正途,以检察温情护卫未成年人成长。”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大鹏说。
来源 | 天津政法报、西青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