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04:34:14来源:法律常识
11月10日下午,张女士来到西安碑林司法局长安路司法所向工作人员诉说了自己的烦恼,原来是自家姊妹因老父亲的赡养问题产生了矛盾纠纷。张女士的父亲已年过八旬,膝下有3个女儿,张女士排行老二,平时都是张女士和妹妹照料老人,大姐很少参与甚至拒绝看望老人。
听了张女士的诉说,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情况为其提供了几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张女士咨询的问题属于家庭纠纷,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建议姊妹几个坐在一起心平气和地谈一谈,说说老人今后的赡养问题。如果矛盾双方愿意进行调解,也可以向所在社区或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进行司法确认。如果大姐这边不同意调解,继续不履行对老父亲的赡养义务,张女士可以视情向法院起诉。至于牵涉到的遗产继承问题,张女士可以让老父亲立一份遗嘱,大姐不履行赡养义务,可以相应剥夺她的继承权。
听了工作人员的建议,张女士表示,都是一家人,不希望走到诉讼这一步,感谢司法所给予的专业建议,她回去跟妹妹好好商量下,最好家庭成员内部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再来找司法所帮忙。(李婧)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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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