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1 09:19:44来源:法律常识
我以前在相关文章中也谈到过这样的观点。年轻律师在法学院所学到的知识只是法律理论知识。而律师所从事的的法律事务实践,是将法律理论应用到法律事务实际工作中的一个过程。它需要以法律知识为基础,这些法律知识包括实体法律知识与程序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这是一个方法的问题 ,也就是法律执业技能的问题。这方面的执业技能是不可以在书本上学习到的东西,必须通过律师法律实务实践的感悟来掌握、丰富及提高。
律师办理案件是一套综合的程序,并不是简单地办理案件,它需要拓展案件,接待案件,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构筑办案思路,办理案件的过程,案件善后处理过程。律师需要面对委托人,要面对客户,需要面对办案单位的相关承办人员。这些环节一个也少不了,你难道在考试过程中均考了这些必须的知识?显然是没有的。所以年轻律师们,就要身段放低一点,谦虚一点吧。你们的高傲,是因为你们的无知。如果真知了这些, 那你们就不可能那么高傲了。
在法院的审判阶段的庭审环节,有双方的律师及其委托人参加的庭审,双方的表演淋漓尽致。法官主持进行的法庭调查,从中可以看出哪
那方说的正确,那方说的不正确,一眼就会看出来的。他们的诉讼技巧在哪里,旁听者马上就会感觉到的。
当地法院分为不同类型的审判庭,年轻律师可以选择不同的审判庭进去旁听,就可以接触到非常多的案件 就能够快速掌握很多的法律知识及律师执业技巧的。
谦虚使人进步 ,骄傲使人落后。如果年轻律师与办案法官或者执业律师混熟了以后,可以请相关前辈、老师请教一下办理案件的技巧,或者对于案件予以点评。前辈、老师们是爱惜才干的,一看孺子可教也,他们是非常愿意传授那些技巧的。你一年之内如果能够听二百个庭,那么你就可以迅速变成律师界的老油条了。
律师的实习期的作用就是让他们快速掌握律师执业的技能。
我对实习期的年轻人提一个建议,有可能你们会不同意我的观点。你们在实习期的唯一目的是学习执业技能 ,而不是为了挣钱。你们是不是可以考虑在实习期限之内也不需要律师事务所及指导老师给你们发放工资,也不要给他们干杂务,专心致志学习执业技能。
我看了律师所要求的实习资料,在一个星期之内就会完成完毕。剩余的时间全部用于去法庭观摩庭审过程,用来学习执业技能。
至于指导老师给你安排的工作,基本上是事务性工作,也学习不到具体的有真实意义的执业技能的。
是不是这样对实习律师非常有利,能够快速、全面掌握各项执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