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1 15:14:08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小编在接受咨询时经常被问到的一个问题就是,我要离婚了,离婚以后我要支付多少钱的抚养费给我的老公/老婆合适。针对这个问题小编带着大家一起学习一下我国的法律对此到底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民法典1085条明确规定,离婚后,子女由其中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或期间的长短由双方协商,协商无果的由法院判决。从该条文可以看出,原本相爱的两人即使离婚后对共同生育的未成年子女都负担有抚养的法定义务。一般情况下,抚养的期限都是到未成年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但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却在此没有明确规定。对于此,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中第四十九条明确了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的实际需要、⽗母双⽅的负担能⼒和当地的实际⽣活⽔平确定。
有固定收⼊的,抚养费⼀般可以按其⽉总收⼊的百分之⼆⼗⾄三⼗的⽐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抚养费的,⽐例可以适当提⾼,但⼀般不得超过⽉总收⼊的百分之五⼗。
⽆固定收⼊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或者同⾏业平均收⼊,参照上述⽐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或者降低上述⽐例”。
我们来看该条文,该条第一款很好理解,即夫妻双方在协商或人民法院在审理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时应当要考虑到被抚养人的生活实际所需、被抚养人所在的生活地区的消费水平还,有就是非直接抚养方的个人收入情况,否则达成或判决了高额的抚养费,但是非直接抚养方无力支付的话,最终也无法解决实际的需求和矛盾。我们重点关注地是第二、三、四款规定,结合这四款规定我们可知,一般情况下的抚养费标准以非直接抚养方的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进行支付,共同生育2个子女以上的且皆是由一方扶养的,抚养费的支付比例不能超过非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50%。但是倘若非直接抚养方具有除被抚养的子女以外,还有其他需要其负担法定扶养、赡养义务的人等特殊情况的(如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或兄弟姐妹),则支付比例则可以适当的调节。
另外,还可能存在一种情况,即非直接抚养费有稳定的工资,但是其月总收入并不稳定时,抚养费又如何确定。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可根据非直接扶养方月平均总收入进行计算。
倘若非直接抚养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判决结果如期履行支付义务的话,我们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依据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
好了,今天的法律规定我们就了解到这里,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