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1 15:21:35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连续开庭,一直在研究如何影响法官。我们的每次庭审,本质上都是说服法官,而不是对方律师或对方当事人。
婚姻案件之所以比较特殊,不光是因为掺杂了当事人的情感,有关事实方面的问题也很不易讲清,所谓的清官难断家务事,更多的是一种情理与法的交融。
01 家庭日常
所以,庭审准备时。证据的准备并非单纯的需要冷冰冰的数据和文件,还需要准备温馨温暖的瞬间,通过证据呈现出家庭生活的日常,呈现出喜欢孩子,和孩子共度的温暖、温馨时刻,为孩子规划所做的努力,生活的点滴,均需要通过证据的形式来体现。而不是光凭嘴讲。
如果有讲述,再配合上证据的呈现,效果会更好。有些法官可能会认为这些(情感的证据呈现),属于有的没的,和案件无关,不需要举证。但是,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法官,你将十年生活的点滴(尤其是和孩子的日常)、生活细节,均通过证据的形式体现,是怎样一种感受,至少是有理有据,没有乱说吧。
02 庭审表现
庭审的表现也至关重要,整个庭审围绕着诉讼目标展开,有情有理有法,有事实有情感,有理有据。并且,庭审表现时,不胡搅蛮缠,不据理力争,不追着不放,该原谅原谅,该大度大度,该认可认可。总之,要让法官感受到,我们是理性而文明,并且好说话的人,这一点非常重要。本质上,庭审培训主要训练的就是这一点。如何回答法官的问题,如何优雅地回应对方的漏洞,如何理性地陈述自己的诉讼主张。
重视情感,并且要有证据呈现,庭前培训围绕诉讼主张,给法官的总体印象是理性文明人。我们之所以花大部分精力来影响法官的总体印象,主要原因是,法官的自由心证太重要了。婚姻家事案件中离与不离,主要看当事人的坚决程度;孩子问题,看谁对孩子以后的成长教育更有利;财产问题非常复杂,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而法律规定又非常原则。单拿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购车消费等来讲,民法典原则性的规定是,只有有赠与合同才能确定属于婚后受赠的一方个人财产,但纵观一二审的判决书,除了考虑赠与合同,还要考虑出资人意愿,落户情况,受赠人是否为独生子女等等。
所以,一定要通过某些方式方法来影响法官。
而且,庭审不可逆,且行且珍惜。
律 师 简 介
职务: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门主任
昆明市官渡区青年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五一工人维权岗“十佳律师”
2020年度盈科全国“优秀律师”
业务范围:除常规婚姻类、继承类案件的诉讼处理外,还包括:高净值人士结婚、再婚全程指导;企业家隔离家庭财产的法律服务;特殊婚恋的非诉处理;协议离婚谈判全程指导;遗嘱继承的法律咨询和规划;家、家族、家族企业财富传承,结合委托人实际情况,从理论和实践出发,利用多重法律工具最大程度设计服务方案,并执行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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