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1 21:25:26来源:法律常识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徐振天 实习生 周琪
去足浴店本为放松,没想到有人却遇上了被修脚刀划伤的糟心事。近日,市民钟先生在广州增城区的一家足浴店修脚时,左脚后跟被店员不慎划出一道约2厘米的伤口,经医院诊断为跖骨骨折和皮肤裂伤。遵照医嘱居家休养一周后,钟先生与店家沟通赔偿事宜,不料,店方表示只能支付一千元的医药费,不愿意承担钟先生的误工费等费用。
修脚却被划伤脚后跟
8月20日晚上10时,钟先生在增城区的一家名为“郑远元”的足浴店选择了标价76元的盐浴项目。服务期间,店员为钟先生修脚皮时不慎划伤其左脚后跟,伤口当即血流不止。随后,门店店长立即陪同钟先生前往增城区中医医院急诊,支付含破伤风药剂等在内的医疗费用,并免除当天钟先生的在店消费费用。
21日,钟先生继续前往增城区中医医院换药消毒。此后,在未与店方联系的情况下,钟先生选择自行就近前往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就诊。26日,钟先生被诊断为(左足第5)跖骨骨折与(左足跟)皮肤裂伤,医生建议其少走动,定期换药并全休一周。
“事后我抱着和解的态度想解决问题,店方却不断逃避推脱,不主动承担责任。”据钟先生所述,令其不满的是,事故发生后的21日,足浴店店长即声称家中有事无法出面,让店员陪同钟先生一行去医院换药,此后也一直未主动联系钟先生协商赔偿事宜。
记者了解到,20日事故发生后当晚,店方曾向钟先生表示会支付两千元的医药费,但钟先生提出,因为该事故导致其连日不能上班,所以除医疗费之外,店方还应以每天五百元的标准向他赔偿误工费。
27日,钟先生一行人到事发足浴店理论,在派出所的调解下,钟先生表示店方需承担一千元的医药费和三千元的误工费共计四千元,不过足浴店店长和门店的分区经理称,他们愿意承担责任,但只愿支付钟先生医疗相关费用。“出错的的确是我们,该承担的责任会承担,但他提出的误工费等费用我们无力承担。”
赔偿费用双方难协商
对于钟先生提出的赔偿金额,店方直言:“医药费我们出,但他提出的营养费、误工费这些要五百元一天,实在超出了我们的承受范围。”此外,店方还针对医院开具的诊疗结果提出质疑,“当时只是修破了一块皮,是不可能造成跖骨骨折的情况的。”
参与协商的荔城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表示:“伤口肯定是店家弄的,但是骨折是不是该起事故造成的很难界定。”8月29日,荔城街道相关部门对涉事足浴店开展调查,发现该店健康证数目与店内人员不一致,店员最近的核酸检测皆为7月份的数据,未达到重要场所七天两检的要求。对此,足浴店被勒令停止未持证人员上岗,并进行整改处罚登记。
27日的协商现场,除了金钱方面的争议外,当事双方还互指对方态度不友好。店方称:“他们一来就把店里的客人赶走了,你这是闹事不是说事。”但钟先生回应:“他当时拿着修脚刀给客人修脚,我们只是叫他先停下来和我们谈。”截至目前,双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钟先生表示打算收集证据提起诉讼。
律师建议
误工费包括在赔偿范围内
钟先生索赔误工费的要求是否合理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爱萍认为,误工费是包括在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内的,但误工费的赔偿额则要严格按照误工收入和时长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罗爱萍建议,大大小小的按摩店、足疗店遍布大街小巷,提供服务的店家应该对员工做好科学培训,提供清晰的工作指引,确保给消费者提供既安全又高质的服务,避免使用过于危险的工具。“一旦发生纠纷,商家应该秉承友好态度进行协商。如果商家不愿意赔偿,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如涉及赔偿金额较大,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编辑:郑健龙
来源: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