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08:24:35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加强区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近日,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援助律师业务培训,来自闵行区38家律师事务所的130余名律师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模式,分别由负责法律援助民事、刑事案件指派以及案件质量监督的同志围绕法律援助值班、民事及刑事法律援助实务以及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及收件检查等内容展开。本次培训后律师反应热烈,一致认为本次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强,为值班和办案理清了思路,释明了疑惑,增强了参与法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后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法律援助工作中去,依法履职,执业为民,不断增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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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申请法律援助,
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我们生活中又有哪些情况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呢?
法律援助的条件:
申请人想要获得法律援助,需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家庭经济状况符合本市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
2.申请事项属于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3.属于闵行法律援助中心管辖。
法律援助对象需达到的经济状况标准:
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为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标准,具体按照《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执行。
经济困难证明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一)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在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
8、因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受到人身损害,主张权利的;
9、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
10、因劳动用工纠纷主张权利的;
11、因医患纠纷请求赔偿的;
12、因食用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的;
13、军人军属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的;
14、未成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的;
15、因使用伪劣农药、化肥、种子及其它农资产品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请求赔偿的;
16、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的判决、裁定,依法申请再审的。
(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4、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5、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如果你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你就可以获得免费的法律援助啦!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会为你指派律师免费代理案件,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附:联系方式:
(一)闵行区法律咨询专线电话:12348;
(二)闵行区法律援助服务电话:54955148;
(三)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谭路392号;邮编:201199。
现场提出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供稿:区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