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11:46:22来源:法律常识
在法律圈里,大家经常把律师和医生相比,鲜有人拿律师和老师相比。其实,律师和老师这两个职业也有很多相通之处。律者,律于人,律于己也、师者,作之表,作之率也。
有业内人士说,律师最好的兼职是法学教授和仲裁员,而不是做老板。近些年来,律新社也观察到,越来越多的律师到高校里当兼职教授或给学生培训讲课。
那么,专职律师如何做好兼职教授?律师授课要注意哪些问题?值此“教师节”之际,律新社推荐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党委委员、盈科全球律师联盟主席胡忠义律师《专职律师如何做好兼职教授》一文,和大家一起分享。
作者丨胡忠义
来源丨法律人说法律事
胡忠义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党委委员、盈科全球律师联盟主席、盈科中国区监事会监事、盈科全国新闻宣传工作委员会主任、盈科北方区管委会主任联席会议主席
记得1997年11月份给一个基层法院讲授法官执业操守课时,我说,法官最好的兼职是法学教授,律师最好的兼职是法学教授和仲裁员,而不是做老板。现在,作为前法官、现律师的我兼任了仲裁员和法学教授,当年的愿望实现了。因为曾经在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西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国传媒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北京吉利学院、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等近二十余所高校以各种方式担任兼职(客座)教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每年有大量时间为高校法学院学生授课和指导硕士研究生,在盈科律师事务所体系内,我有个昵称叫“教授专业户”。年轻的同仁称呼我为“胡老师”的比称呼“胡律师”的要多很多,以至于大家都分不清我究竟是专职律师还是全职教授。
我不敢自称是在律师界担任兼职教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最多的,但一定敢自称是最多的之一。新学期到来了,又将有一批律界同仁赴高校授课,故将一篇旧文翻出来,装点新东西,与大家一起交流交流。
这个题目没有标准答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和做法。对他人指手画脚,教他人如何如何,甚至教授他人“独家秘笈”,是一些网红人士的做法,断不是我的风格。我仅将自己是如何做的,写出来,供参考,供指正,也供取笑。
0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不止一位法学院领导对我说,聘请专职律师出任兼职教授是一件冒风险的事情,因为担心律师在课堂上渲染负能量的东西,将司法实务中的阴暗面过于夸大,对学生产生不良的影响,甚至导致学生丧失对中国司法的信心。这种担忧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也不时听到、看到一些律师不分场合,大肆攻击现行体制,抱怨司法不公,浑身充满负能量。有些事例,可能是真实的,但对尚未走出校门的学生而言,这些东西一定会对他们产生不良影响。聘请这样的律师出任教授,违背了初衷,甚至还给学校带来麻烦,法学院的领导们焉能不捏一把汗?
我从事法律工作三十三年,听到的、见到的司法腐败现象比一般律师和教授多出很多倍,但从不在课堂上对学生披露,也不在私下里议论。凡事要发展地去看,要看主要方面,要对学生进行引导,要让学生看到法治建设的未来。因为你在司法实践第一线,又显得很有成就的样子,可能学生更信你的话,你的言行一定会影响学生的判断。
所以,出言要慎呀!
02
按照教授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
“德高为师,身正为范”“无德无以为师”,兼职教授也是教授,在道德层面,也要向专职教授看齐。律师常年混迹于社会,接触三教九流,难免染上江湖气息,甚至铜臭之气,而高等院校则是神圣的殿堂,教授应当是饱学儒雅之士。担任兼职教授的专职律师要注意转换角色,在职场中,像个律师;在高校,像个教授。
学生的眼睛是雪亮的,你的言谈举止无不影响着学生对你的判断,也影响着对律师行业的判断。我年已奔六,平素不太喜欢拘泥小节,大多时候随心所欲,嬉笑怒骂。但每当来到校园,每当登上讲台,定然西装革履,一丝不苟,俨然一副专职教授的做派。不要笑,即便是装,也得把它装像,因为装常了,就更像了。很多骗子就是这样,装着装着,自己也就信了。据说,有的特型演员,演常了,就把自己当成伟人了,学伟人走路,学伟人说话,也学伟人发脾气。只要能够永远装下去,也许,就不叫装了。
03
多讲授司法实务
少讲授法学理论
律师出任的兼职教授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高校教授,如果按照高校的标准,我们可能连讲师的资格和水平都没有。
但是,学校能够聘请你,就证明你还是有点用处的,这个用处就是你的长处——法律实践经验。因此,作为兼职教授,应当扬长避短,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指导学生时,均应当从司法实务入手,将法律规定与司法实务相结合,而不能如同专职教授一样,侧重于理论。惟其如此,方能体现出聘请你的价值。
04
多讲实例
少谈自己
毋庸讳言,律师虽然不是商人,但律师有商人的性质,为了生存与发展,律师需要营销。你可以去商会营销,去企业营销,去街道营销,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搞个网络直播营销,但不宜去高校营销。学生就是学生,面对学生,你要传道授业解惑,这是你的本分。但我不止一次听到、看到,担任兼职教授的律师们在课堂上大肆自我吹捧,两个小时的课程,有一个小时在吹捧自己,扮演所谓的大律师形象,着实令人反感。
无论是聘你的学校,还是听你课的学生,都想从你那里听到一些“干货”,从中学习到从全职教授那里听不到的知识,千万不要小瞧了当代大学生的判断能力,虽然他未必好好学习,但他是可以分辨出来的。
我也一直不明白在大学课堂上进行营销的律师,学生会成为你的客户吗?
05
合理安排时间
不要专兼职混同
要给他人一碗水,自己要有一桶水。目前,我尚同时兼任着九所大学的兼职(客座)教授,六所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教学和指导学生的任务还是比较重的,但也能够逼迫自己不断与时俱进,学习新理论,研究新问题,这一定会耗费大量时间,但同时,也一定会对自己的业务有着促进作用。
兼职教授,虽称之为教授,但毕竟是兼职。之所以被聘为兼职教授,首先一定是位好的专职律师,这是根本。我始终把握着一个原则,决不能“种了他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在做好律师业务的前提下,再教好自己的课,不能本末倒置。律师业务做不好人家也就不再聘你做教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