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3 02:21:56来源:法律常识
二层楼房被强拆,拆迁方一句这是附属用房便拍板定案,只赔偿37109元。这叫作为房主的郝仁(化名)如何接受?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郝仁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维权。最终双方最终达成和解,郝仁的二层楼房拆迁赔偿也由原来的37109元提升至105万。
郝仁是浙江省某市某村的村民,在当地拥有一间建筑面积73.44 平方米的二层房屋。2019年1月24日,因为市域铁路S2线一期工程建设用地的需要,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同年3月8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批后)》后,郝仁的房屋被纳入了S2线征地范围内。因为补偿过低,郝仁未能与拆迁方达成征收补偿协议。本以为还有二次协商的机会,谁承想,在2021年2月3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责令交地决定书》后,2021年2月5日,街道办事处便组织人员对郝仁的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
看着二层房屋被夷为平地,郝仁不服街道办事处的强制拆除行为。2021年3月15日,郝仁申请复议,市人民政府于2021 年4月9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郝仁所有的涉案房屋的行为违法。
收到确认街道办强拆房屋违法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后,郝仁以为拿到补偿款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于是在2021年5月12日向街道办事处邮寄递交《行政赔偿申请书》后就坐等赔偿。然而郝仁没想到,赔偿是有了,可金额却只有37109元。
原来,街道办事处认为涉案房屋属于附属用房,于是在2021年6月8日作出答复中提出,根据评估,赔偿金额为37109元,同时不需要支付利息。
面对寥寥无几的赔偿金,怒火中烧的郝仁为了替自己讨回公道,于是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一纸诉状将街道办事处诉至法院,要求街道办事处赔偿经济损失。
最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经过了法院确认:被告街道办事处补偿原告郝仁经济损失1050000元,该款于本调解书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款项汇至郝仁账户。
这样一来,赔偿金额从原来的37109元提升至1050000元,直接翻了近30倍。面对这样的调解结果,郝仁相当满意。
冠领律师提醒大家:强拆往往发生在征收方和被拆迁人补偿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房屋被强拆后的维权方式决定了被拆迁人获得补偿的多少。如果房子被强拆,遇到不公正待遇时,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