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3 07:16:33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我市当前防疫工作实际,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控申接待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办理控告申诉事项
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反映的,可通过以下途径:
1. 邮寄。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邮寄至: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7号厦门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邮政编码:361012。
2.登录网络。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3.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
二、到我院现场办理控告申诉事项应遵守的规定
人民群众确需到我院现场办理控告申诉事项的,请遵守如下规定:
1. 请于工作日上班期间提前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预约。
2. 请严格遵守防疫相关规定,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指引,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并作好登记。
3. 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行程轨迹显示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不得进入本院区域。
4. 信访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离开接待场所。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来访人员数量进行严格控制,来访人员应予配合。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不便,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