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3 17:52:05来源:法律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事业进入了制度化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法律援助法施行以来,天河区司法局致力于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能,提供法律咨询3186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99件(其中民事813件、刑事485件、行政1件),同比增长60.8%。
天河区司法局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49人次,及时应对国家“双减”意见正式落地后对教育机构的影响,为劳动争议案涉案268名员工提供法律援助。
落实认罪认罚法律帮助工作衔接机制,提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950人次,促进“检调对接”工作开展,发动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加入天河区调解员库,助力天河区检察院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赔偿部分纠纷解决。
配合落实“市域通办”,以“粤省事”“穗好办”等法律服务平台为依托,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律师的专业优势,实现咨询服务与案件申请自动对接,探索网上“零跑动”,办理线上平台工单24件。
着眼“规范化”,严格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应援优援。引进优质社会律师资源,建立常备法律援助人员资源库,优选擅长民事诉讼业务的律师163人、刑事诉讼业务的律师181人,参与法律援助值班工作110人。
积极推进“质量法援”建设,成立全市首家区级法律援助专家委员,通过受援人满意度调查、经办人意见征询和旁听庭审等形式对律师庭前准备、事实证据的分析判断和运用、法律关系的掌握和运用等方面进行总体评议,共回访法律援助案件183件。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穗司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龙成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