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找律师,东台市找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1-13 19:18:16来源:法律常识

真冤案还是真贪官?江苏东台原副市长吴晓东受贿案,法院回应三大疑点

6月11日,备受外界关注的江苏东台市原副市长吴晓东受贿案一审宣判。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法院当庭宣判,吴晓东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133.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0万元。

真冤案还是真贪官?江苏东台原副市长吴晓东受贿案,法院回应三大疑点

吴晓东

听完宣判,法庭上的吴晓东一改进入法庭时的微笑神情,情绪异常激动。辩护律师及家属转述吴晓东的意思称,吴不服判决,将上诉。

吴晓东受贿案,曾因“法官妻子为夫喊冤”一度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吴晓东的妻子施悦,是江苏盐城市某地的刑庭副庭长。吴晓东案发后,施悦在微博等网上空间发布了大量的“鸣冤”文章,并引发多家媒体的关注。

真冤案还是真贪官?江苏东台原副市长吴晓东受贿案,法院回应三大疑点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旁听了该案的部分庭审及公开宣判。

记者注意到,针对当事人家属反映、外界高度关注的吴晓东受贿案的三大焦点问题,如:在侦查期间是否存在非法取证、放在妻子表弟处的130万元是否能构成赃款、调离后收受钱财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以及一审判决书上均给予了详尽解答。

法官妻子发帖替夫“喊冤”

东台市位于江苏沿海中部,地处沿海城市盐城的“南大门”,也是盐城市下辖的经济最为发达的县域。

今年47岁的吴晓东是本土成长起来的干部。相关材料显示,吴晓东毕业于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早年做过老师,由东台团市委副书记踏入仕途,长期担任乡镇党政领导。

2012年9月-2016年11月,先后担任东台市沿海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弶港镇党委书记,东台沿海经济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

2016年5月份,吴提拔为东台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一度兼任东台沿海经济区党工委书记。

一年后,吴晓东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2017年6月,吴晓东被盐城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这意味着这起案件进入了司法程序。

2018年2月15日,农历大年三十,盐城市某地刑庭副庭长施悦发布长微博,为丈夫吴晓东“喊冤”。

侦查期间是否存在非法取证?

真冤案还是真贪官?江苏东台原副市长吴晓东受贿案,法院回应三大疑点

“由于自己的腐败堕落,不仅愧对组织,同时也给党员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抹了黑……”在检察机关侦查期间,吴晓东曾在《悔过书》中写道。

经检察机关侦查终结,该案于2017年10月移送审查起诉。期间,延长审查起诉期半个月。

今年3月5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吴晓东受贿案,主要对是否存在“非法取证”进行调查。法院称,吴晓东获得充分发言机会。

吴晓东在法庭上全部推翻了侦查期间的有罪供述,并称《悔过书》是在纪委办案点按照一名检察官的口述,书写而成。他认为,他当时正处于“双规”期间,因此《悔过书》不能作为证据提交法庭。

吴晓东自称,纪委和检察机关曾对其疲劳审讯、体罚虐待,还以增加罪名、“双规”其妻子相威胁。

吴的辩护律师、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仲若辛向澎湃新闻介绍,他于第一次开庭前已向法院提交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申请排除侦查期间的询问笔录、《悔过书》及13份证人证言。

3月5日的庭审中,吴晓东的辩护律师提交了一组证人的翻供证言。其中,曾作出行贿证言的崔某宣称,他在办案人员的“威胁”下,一点点把行贿金额加到4万元。

之后,法院驳回了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一审法院经过调查认为,吴晓东的供述及证人证言均系侦查机关立案以后依法收集的。侦查期间的录音录像连续不间断,侦查人员不存在威胁恐吓的语言。

一审法院表示,传唤、刑事拘留期间的讯问录音录像,未发现侦查人员存在对被告人吴晓东有指供、诱供以及威胁等情况,笔录也按照吴晓东的交代如实记载。

一审法院称,相关证据证实,吴晓东进入看守所之前,经过体检且身体没有外伤。同时,没有证据证明存在疲劳审讯。

一审法院还表示,个别翻供的证人在侦查期间形成的证言,系侦查机关依法取得,并且证人证言内容与在案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所以,法院没有采信吴晓东及其辩护律师关于排除非法证据的意见。

130万元是否属于赃款?

案卷材料显示,2017年7月25日,吴晓东向检察机关供述,他收的钱以现金的形式,放在其妻子的表弟邓某某处,给的时候对邓说“是朋友的钱”,这件事没有告诉妻子,“怕她担心”。

第二天,吴晓东被带至盐城市大丰区看守所刑事拘留,他写了一张纸条,委托侦查机关交给邓某某。

纸条内容如下:“我现在已经到检察机关,前几年以朋友名义存放在你那的钱,如果方便的话,麻烦按检察机关的要求退还,如果你生意上有困难,看看我姐姐那里能不能拿一些,给你添麻烦了!

邓某某是东台当地一家农机公司的老板。案卷材料显示,邓某某对检察机关说,吴晓东分三次将130万元存放在他这里,双方没有约定利息,邓主要将这些钱用在日常进货等用途。

不过,邓某某在做出藏赃证言后,又翻证了。邓某某证言提到,其在检察院的证言是“虚假”的,是相关人员以查其公司经营行为相威胁而获取的。

吴晓东的辩护律师仲若辛认为,吴将贿金以现金方式交给邓某某,然后将大额现金先放在家里,然后用于进货及注册公司,这些说法与事实不符。

仲若辛对澎湃新闻说,邓某某的证言说进货差钱,所以向吴晓东借款。但经查阅其银行流水发现,其经营资金充裕。而且他进货付款及销售回款均通过银行往来,其进货及销售记录和银行流水往来相互印证,邓某某经营过程中无使用现金习惯。

一审法院查明,邓某某在侦查阶段的证言证明,吴晓东放在其处的130万元没有记账,从账上反映不出这笔钱的进出及使用情况,故辩护律师提交的材料与证明赃款去向没有关联性,不予采信。

同时,吴晓东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与邓某某证言相互印证,所以吴将晓东把贿金存于邓某某处应予认定。

调离岗位后还在收钱?

经一审法院认定,吴晓东收受的133.3万元贿金,来自16个单位或个人,受贿金额少则数千元,多则数万,金额最大的一笔高达30万元。

根据东台市沿海经济区相关人士称,吴晓东到该区任副主任后,协助分管全面工作,所以该区的工程款基本由他签批。他升任该区党工委书记、主任后,工程款也都由他签批。而施工单位的借款申请,最后也需要党工委书记、主任签批,才能借款给施工单位。

起诉书显示,行贿者中,吴晓东为在借款、工程款拨付、拆借资金方面谋取利益的有9人。其中,在东台弶港镇弶六路改造工程中,东台某公司副总经理郑某为在拨付工程款方面得到关照,送给吴晓东8万元。

对此,辩护律师表示,上述工程在2012年8月就已经竣工验收,而吴晓东于2012年8月30日才调至东台沿海经济区任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同时兼任弶港镇党委书记。辩护律师认为,工程都已经验收了,还给刚到任的官员送钱,不符合情理。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上述工程虽然主体工程于2012年8月通过竣工验收,但是部分房屋于2013年10月才完成拆迁,在这期间,吴晓东审批的中间环节是不可或缺的。行贿人郑某负责的工程涉及工程款2700多万元,工程款直到2016年12月份才结清,而两次送钱发生在2013年、2014年春节前,均在吴晓东到任之后。

让辩护律师感到不解的是,吴晓东被指控在东台富安镇的“真石漆”项目中收受何某明4万元“好处费”。而何某明请托吴办理项目环评手续的出具时间,却是在吴调离东台市富安镇以后。

一审法院回应称,何某明的项目属于“先上车后买票”,在吴晓东还在富安镇任职期间,就已经开始租厂房、上设备、开工生产。而吴晓东收受贿赂并接受请托之时,尚未离开富安镇。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土地 房屋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打官司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公司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刑事案件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补助费 工资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债权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拆迁人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期限 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