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4 21:38:17来源:法律常识
醉驾入刑是否可以取消,这是在学术界和实务界都一直在争论的问题,本文以此为题,抛砖引玉,欢迎批评指正。#2022年全国两会#
历史沿革: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通过,将醉驾入刑,明确自2011年5月1日施行。增设了危险驾驶罪新罪名,从原来由《治安管理处罚法》规范,到由《刑法》处罚制裁,惩处方式骤然升格。“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013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其中规定:#普法行动#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从重处罚。
实施现状:
以裁判文书网的数据为准,自2011年醉驾入刑后,至2020年,全国法院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总数为28.9万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25.9%,危险驾驶罪已高居刑事案件数量首位。
律师观点:
我不建议取消醉驾入刑。
一是醉驾入刑虽然占当前刑事案件的四分之一强,但是这不是意味着我们的醉驾入刑的制定存在问题,更多的是因为时代发展,我们的马路上的汽车越来越多了。单单纵向比较醉驾入刑案件数量的激增,而不去同期比较机动车数量,这个数据是不能拿来证明我们的立法环节存在问题。
二是醉驾入刑的门槛为80mg/100ml,确实存在一刀切的问题,每个人的耐酒性都是不同的,一个标准是否适用,是否需要与时俱进,还是值得我们思考。当然部分地区对于此的理解,也在灵活掌握。有些地区,对此种情况,明确80mg/100ml到140mg/100ml范围内的行为可以考虑相对不起诉。
三是醉驾入刑,最难让人接受的是,一旦醉驾入刑后,犯罪人会因此在个人工作/子女学习等几个方面受到不利影响。这些影响的原因可能就是小小的一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