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4 22:45:50来源:法律常识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有工地的农民工咨询“工伤”的问题,那么农民工在工地上受伤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维权?由于绝大多数农民工都是受雇于包工头的,农民工在工作当中一旦受伤,根据现有的法律一般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去解决:
1、直接向受雇的包工头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2、向违法分包给包工头的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责任。
两种不同的维权途径,适用的法律不一样,赔偿标准不一样,处理程序也不一样:
1、从伤残鉴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来看,按工伤处理更为有利,因为某些伤情,按人身损害的标准去鉴定,可能达不到伤残等级或者是伤残等级比较低;
2、从责任承担方面,按工伤处理更为有利,因为工伤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农民工在发生工伤过程中有过错,工伤赔偿的责任也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而按人身损害赔偿的话,农民工如果存在过错,自身也会承担一部分责任;
3、从赔偿能力方面,按工伤处理对农民工更有利,按常理公司的赔偿能力要大于包工头。
当然,按工伤赔偿也有不利的地方:
按工伤处理程序更为复杂,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劳动仲裁,甚至有可能有一审二审,需要的时间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