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03:35:10来源:法律常识
婚外情是指已婚者与配偶以外的人之间的关系。那么该如何确定婚外情,律师给大家整理出了相关的内容。
第一、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异性做出的书面材料:
1、双方往来的书信或一方的日记等记载婚外情事实的书面材料:“白纸黑字”的记载,如能清晰完整地反应案件事实或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一般能取得较好的证明效果;
2、当婚外情突然被曝光或因此造成家庭矛盾激化之时,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异性情急之下写下表示“保证悔改”,“不再往来”等的“保证书”、“道歉信”、“承诺书”等。
如果在法庭上,发生婚外情的配偶没有足够的证据否认书面文件是他或她的真实意愿的表现,法官通常会将其作为确定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第二、显示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例如,它们记录在公园,剧院等公共场所拥抱,牵手,接吻的亲昵照片等行为,但也从一个侧面证实了异性的存在不正当关系时,证明配偶的过错。
第三、录音录像等能够证明有婚外情的视听资料:
如婚外伴侣的配偶承认与第三方有婚外关系,在家中安装摄像设备,并记录配偶与异性的亲密行为等;
第四、手机短信:
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
鉴于这些证据难以保存、稳定性差、易于删除或编辑,以及难以通过普通技术手段发现,而且难以直接证明是谁发送和接收短信。
短信应尽可能保存在接收的移动存储器或存储卡中,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以便今后作为证据使用。
第五、通讯软件聊天记录和电子邮件:
在现实生活中,通过qq、msn 等通讯软件聊天记录和电子邮件交流,发现其中一个婚外情现象的夫妻数量很多,但是这种证据的保存存在困难,它的稳定性很差,无法证明发送者和接收者的身份。
因此,这两种证据也很难单独作为婚外情的证据,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只能在屏幕截图印刷或公证后将其作为支持证据,以帮助说明人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第六、可以进一步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材料:
1、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或出租房地产物业公司约两人租房,交纳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证据;
2、社区邻居、保安和其他共同生活的服务人员的证词;
3、警方的笔录和出警记录;
在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如果配偶一方被发现在婚外与异性同居,可以拨打“110”通知警方”发现卖淫”等,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住所,然后询问两人并作出陈述;
由此可见,证据由公安机关制作,且证明力相对较强;不仅避免了当事人自行进入他人房屋,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利,而且可以通过后期取得等证据向法院提交,证明配偶与第三人共同生活的事实,并被法官采纳。
第七,进一步证明“重婚”
1.、以夫妻名义共同实施的婚姻登记、举行婚礼、为子女办理户口登记、购买、租赁房屋等行为。
2、亲友的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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