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5 00:31:52来源:法律常识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 保证金 并出具 保证书 ,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 侦查 ,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那么取保候审如何办理?
网友咨询:
取保候审如何办理?
韦勇律师解答:
办理取保候审主要分为三大流程:申请、决定、执行。
申请:当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以申请适用取保候审。
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三司法机关都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适用取保候审。当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
执行:由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执行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定义务与酌定义务。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相关义务的,那么就会撤销取保候审决定。
韦勇律师补充: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