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5 16:56:15来源:法律常识
赵博
如果你身处苏格兰,就会发现学习多年的英语在这里近乎外语,更让人抓狂的是,对方说的英语也让人如在云里雾里。这都源于苏格兰人浓重的口音。这并非一个新问题。早在英格兰、苏格兰合并之初,“苏格兰腔”就让他们陷入深深的自卑与困惑,也为英格兰的“苏格兰厌恶症”培育了文化土壤。那么,改不掉的乡音,给合并之初的苏格兰人带来了什么样的麻烦,他们又是如何改变的呢?
英苏合并后的“苏格兰厌恶症”
1707年5月1日,苏格兰与英格兰的合并法案正式生效,在英格兰下议院原有的513个席位基础上,又增加了45名苏格兰议员;拥有190个席位的英格兰上议院又增加了16个苏格兰席位。政治上的合并可以通过增加议会席位实现,但两国在心理上的“合并”则艰难得多。合并伊始,一种名为“苏格兰厌恶症”的情绪就在英格兰社会泛起。
大卫·休谟
休谟显然感受到了这种厌恶症。他在给友人的信中写道:“一些人恨我是因为我不是托利党人,一些人恨我是因为我不是辉格党,一些人恨我是因为我不是基督徒,但所有人都憎恨我:因为我是苏格兰人。”苏格兰作家鲍斯威尔出身名门,其父亲奥金莱克领主,曾出任苏格兰最高民事法庭庭长暨苏格兰高等法院法官。他本人俊逸风流,在伦敦风流韵事不断。但即便能俘获英格兰女人的芳心,却难以赢得英格兰绅士的尊敬。一次,他去伦敦剧院看戏,身旁的观众们在他耳畔高喊着:“苏格兰人滚出去!滚出去!”
即便位列中枢亦难避免这样的尴尬和羞辱,乔治三世任命的首相布特勋爵出生于苏格兰,这一背景使其在政界颇受诟病。他在位期间,政坛反对“北不列颠人”的呼声从未停歇。其中,约翰·威尔克斯几乎每天都在伦敦报纸上发表谩骂苏格兰移民的文章,称这些来自北方移民无知愚昧、贪婪堕落、道德败坏。他还声称:“苏格兰贵族绝大多数都专横暴虐,平民都甘当奴仆。”这当然意有所指。
从1707年合并以来,这种“苏格兰厌恶症”几乎贯穿整个18世纪。在1776年5月和1781年5月的两次宴会上,曾经以编撰字典闻名塞缪尔·约翰逊博士和约翰·威尔克斯这一对“苏格兰厌恶症”重症患者相聚在一起,“两人热烈地赞同彼此的意见”,他们嘲笑苏格兰是“不毛之地”,和英格兰组成了“一个联合同盟”。他们拿苏格兰做笑料,放肆嘲笑和讥讽,其中不乏英式幽默的经典桥段。例如,约翰逊就断言:“先生们,老英格兰的失败并不是多么悲伤的事情,因为是苏格兰人发现了这一点。”相比约翰逊的含蓄,威尔克斯则直白了很多,他对约翰逊说:“一大群苏格兰人涌向伦敦,然后就再也没有回去。”约翰逊对此回答道:“所有苏格兰佬都一样。”1775年4月的《伦敦记事报》还记录了这样一段以约翰逊名义发表的讲话:“我并不憎恨苏格兰人。先生们,就像我不会憎恨待在水里的青蛙。可是我得承认,我不喜欢它们在我的卧室里蹦来跳去。”
塞缪尔·约翰逊
“苏格兰厌恶症”中的语言成因
苏格兰人为什么不招英格兰人待见?这当然有经济因素。早在苏格兰与英格兰合并之初,就有英格兰人嘲笑他们的北方邻居,“除了煤和羊外一无所有”。除了经济因素外,文化代沟也不容小觑。合并不久,英格兰人就发现,与苏格兰人打交道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因为他们听不懂对方在说些什么。
18世纪的苏格兰语和英语都源于古老的盎格鲁-撒克逊方言。但随着历史发展,这对“兄弟”逐渐分家,无论是在语法、词汇还是语音上都出现了很大分歧。18世纪流行的苏格兰语借鉴了法语、盖尔语和斯堪的纳维亚语的相关词汇和语法。合并之前,人们似乎并不以操这种语言为耻。不管是法院、政府机构还是商会,人们自然地讲着苏格兰语,并没有觉得什么不自然与不方便。英苏合并改变了这一状态。
欧内斯特·C·莫斯纳在《大卫·休谟传》中记载了一段轶事:亨利·霍姆曾报道了邓恩勋爵于1737年在英国上议院发表演讲的场景,“自始至终,英格兰人连一个字都没有听懂。”不仅在上议院这样的庙堂之上,在法院这样专业场所,苏格兰语也遭到了英格兰人的无言抵制,苏格兰的皮特佛勋爵和一群英格兰律师在伦敦的“林肯法学院”会馆广场上聚餐,“皮特佛端坐在餐桌一侧,正在讲他的苏格兰笑话,但因为听不懂,根本就没人发笑”。
苏格兰文人也感受到语言的变化,原先让人自豪的苏格兰腔一夜之间成为了“负资产”。阿瑟·赫尔曼在《苏格兰:现代世界的起点》中写道:大卫·休谟终其一生都用英文写作,但他一直没能讲一口地道的英语。休谟坦言,他为苏格兰同胞们“为自己的发音和腔调感到不满”。《大卫·休谟传》也援引一位与休谟相识多年的亲戚的回忆:“尽管经常有机会与英格兰人交谈,尽管精通数门语言,尽管常在国外游历,尽管出入最好的社交圈,尽管书面英语优雅得体,但在日常生活中,他仍保留着特威德河畔父辈的那种口音、腔调和鄙陋。因此,若不是其谈话的内容暴露出他是一个文化人,您可能不禁会想,除了最粗鄙的莫斯农民,他从未与外人交谈过,又抑或他从未踏出过教区半步。”
面对语言上的尴尬,休谟曾试图改变,他曾向一位伦敦记者承认,“尽管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我耗费了很多精力。虽然我有信心在写作中不犯错误,但在说话的口音上,如您所闻,无论我怎样努力都改变不过来。”这种遗憾甚至伴随终生。格拉斯哥大学教授克里斯托弗·贝瑞在《苏格兰启蒙运动的社会理论》中援引蒙博杜的回忆称,这位苏格兰哲人“临死之前告解的不是他的罪恶,而是他的苏格兰腔”。
在自尊与自卑心态中改变
面对南方邻居挑剔与不屑的眼光,苏格兰人谋求改变。
首先是正名。当苏格兰这一名字遭遇“污名化”之时,苏格兰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正名,苏格兰人想把苏格兰当成一个地方,而不是被视作乡下的代名词。学者戴西斯认为,这是18世纪苏格兰人面临的文化悖论,他们害怕被人看成是贬义的“乡下地方”,希望把自己融入到“大都市”或者英语文化中。这两种想法让苏格兰人产生了某种“自负导向”,而这种由自卑激发出来的自负,从出生开始就带着某种“原罪”色彩,这让苏格兰人陷入了各种悖论之中难以自拔。
18世纪苏格兰最著名的诗人罗伯特·彭斯
他们发明了很多词来为苏格兰洗刷污名,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词是“北不列颠”(North Briton)。该词曾出现在1755年出版的《爱丁堡评论》第一期卷首语中,编辑们把自己称作生活在“大不列颠北方”的人。克里斯托弗·贝瑞认为,“这种称谓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揭示了自1745年以后的10年间,他们(编辑们)仍对‘苏格兰人’的称谓感到愤愤不平,反映出他们想要被看成是更大社会的一分子,他们的区别只是在维度上,而不是文化上。”尽管苏格兰的文化人,已经有了“脱苏(格兰)入英(国)”的文化预期,但是这一称谓本身就反映出他们的自卑。阿瑟·赫尔曼认为,北不列颠中的“北”暗示两个国家的差别仅仅是地理方面,然而从没哪个英格兰人称自己为“南不列颠人”。苏格兰人也明白这样的事实,“单凭主观愿望的政治想法,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弥补文化的鸿沟。”
其次是求变。面对英语的强势地位和自身的文化焦虑,苏格兰人急于求变,这给一个名叫托马斯·谢里丹的爱尔兰人提供了舞台。谢里丹,斯威夫特主教朋友的儿子,他是一位来自都柏林的爱尔兰演员。1761年,谢里丹发起了“群贤会”,其中的重要职能就是开设英语口语讲座。按照《大卫·休谟传》中的记载:“群贤会的章程中写道:随着大不列颠这一地区(苏格兰)与首都(伦敦)在事务和娱乐方面的联系日益密切,苏格兰的绅士们已感到他们因其浅薄的英语知识和鄙陋的发音所带来的诸多不便。以往的经验让苏格兰人深信,对于一个出生并受教于这个国家的人而言,要相关获得确当的英语知识,并以纯正地道的英语写作,这并非全部可能。”
在此宣传下,当年就有300多位苏格兰绅士参加讲座,他们“论地位和能力都是这个国家的精英”,期盼这位爱尔兰人帮助他们掌握“苏格兰人最不擅长的”英语口语,矫正“方言这个本国最大的缺点”,当然,要矫正缺点也需要付出代价,为了获得听讲的资格,他们每次需要支付1基尼(大约相当于现在的数十美元)。如果没有这么多时间参加全部讲座也没关系,精明的爱尔兰人还开设了浓缩课程,时间仅为两周。对于这样的讲座,阿瑟·赫曼评论道:“显然苏格兰人的文化焦虑症已经发展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以至于他们心甘情愿地掏钱让一个爱尔兰人教他们说英语。”
最后是底蕴。当然,仅仅依靠正名和求变成不了文学大师,苏格兰人的英语成就与其教育和文化底蕴有着密切关系。在18世纪,当英格兰仅有牛津和剑桥两所大学时,苏格兰已拥有格拉斯哥、爱丁堡、圣安德鲁斯和阿伯丁四所大学。伴随着大学的兴起,出版业也开始日渐兴盛,其中最著名的当属罗伯特·弗里斯(1707-1776)创办的出版社。罗伯特·弗里斯出身于劳动阶层。青年时,他参加了弗朗西斯·哈奇森(他也是亚当·斯密的导师)在格拉斯哥大学开设的课程(因此有学者认为,哈奇森是弗里斯兄弟出版事业的“灵魂人物”)。在哈奇森的支持下,弗里斯兄弟开始为该校的教授印刷拉丁文和英文版教科书。例如:哈奇森的道德哲学,詹姆士·摩尔的希腊文,约翰·米勒的法律课,约翰·安德森的自然科学,威廉·怀特的教会史课程等,还有数学教授罗伯特·西蒙森所做的拉丁文和英语版的欧几里得几何,摩尔在大学文学社团中所读的散文集,以及人文学科(拉丁文)教授威廉·理查德森的诗集。1753年,弗里斯兄弟开设了弗里斯美术学院——堪称英国历史上第一所现代美术和设计学院,比伦敦皇家学院还要早15年。不仅是出版业和高等教育,苏格兰的基础教育基础也比同时期的英格兰更为雄厚,大部分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就接触过拉丁文、希腊文,这为他们接触古典文学打下了坚实基础。
当我们重回18世纪的历史语境中就会发现,那个时候的苏格兰并非文化沙漠,相反,这群坚韧的“北不列颠人”顶着南方邻居轻蔑和不屑的眼光中,以自卑激发的自尊勇敢地去改变着,从而赢得了世界的尊重。18世纪的苏格兰文坛上,彭斯、布莱克洛克、霍姆、马利特、汤姆森、威尔基等文学家,以及弗朗西斯·哈奇森、亚当·斯密、大卫·休谟、亚当·弗格森等思想家交相辉映,灿烂一时。
正如1757年7月大卫·休谟在写给同胞吉尔伯特·艾略特的信中写道的那样:“真正值得骄傲的是,当前这个国家诞生了如此之多的天才人物。在这个不幸的时代,我们失去了我们的君王、我们的议会、我们独立的政府甚至我们的王公贵族时,我们用自己的口音和读法讲出我们沿用的那种极其陈腐的方言,这难道不怪异吗?在这种环境下,我们竟然成为欧洲最杰出的文学民族,难道不是一件奇事吗?”
责任编辑:钟源
校对: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