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6 06:33:42来源:法律常识
某开发企业为在我旗开发建设商贸广场,自2013年以来一直拖欠部分农民工工资,这些农民工经讨要多年一直未果,并引发了多名农民工去北京和呼和浩特市上访事件。
于某、娄某、杨某和张某是农民工上访事件中的四个当事人,家住外地,年关将近,急于归家心切,情绪明显激动,多次找有关部门要求维权,大有不给解决不善罢甘休之势。由于案件的特殊性,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为了稳定农民工的情绪、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旗有关部门将案件协调至内蒙古木叶山律师事务所,请木叶山律师事务所帮助解决。内蒙古木叶山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了解案情、询问当事人、查看证据,决定引导和帮助这四名农民工依法提起诉讼进行维权。同时,召开所务会议,考虑到农民工是弱势群体等因素,决定免费为其代理,并和有关部门协调人民法院减缓诉讼费用。由于开发企业具有可轮候查封的财产,为了保证案件能够得以顺利执行,木叶山所律师又帮助申请了财产保全,并先行为农民工垫付了保全费用。通过共同努力,这四名农民工的四个案件在旗法院顺利立案,等待法院的审理和裁判。四位农民工对律师的帮助深表感谢,同时也表示不再上访,耐心等待法院裁判,按照司法程序处理。
内蒙古木叶山律师事务所多年来对上访事件始终采取正面答疑解惑、依法正确引导、合法理性维权的方式帮助处理,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践行了律师的社会职责。
来源: 巴林左旗掌上12348 编辑:毕永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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