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6 10:42:42来源:法律常识
关于临时工因工受伤向用人单位索赔无果、遭拒的报道,已屡见不鲜。用人单位的不管不顾不赔偿,合法么?真的如此嚣张?小编为临时工们谋福利啦!
临时工已成为当下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于用人单位,临时工为之注入了新的血液,活跃了人力资源构成,降低了用人单位的劳动力成本,解决了用人单位的临时用人之需。而临时工多以农民、暂时失业人士、大学生为主。所谓各取所需,临时工就业不但增加了他们的经济收入,还体现了自身价值,何乐而不为呢?可“临时”二字又会给用人单位和临时工带来什么问题纠纷呢?
在物价飞涨,工资不涨的趋势下,城里工作的人们都个个压力山大,更别说农村光靠种地维持生活的农民了。老王是位地地道道的农民,朴实又勤劳,负责有担当。老王的两个孩子即将步入当地重点高中学堂,争气的孩子们让老王脸上光芒四射。但欣喜的同时悲哀也随之而来,老王想到孩子们的学费、住校费、生活费等各种费用支出,再看看自家地里的庄稼,想着必须得找份 临时工作为孩子们挣点生活费。趁着暑假孩子们还没开学,农活不忙,老王在亲戚的推荐下来到一个建筑工地专门搬砖。在建筑工地干活,小编不讲,大家也明白那里的水深火热。可是农民出生的老王又怎么会畏惧这样的工作呢,一想到一切是为了孩子,他就干得热火朝天、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可有时老天总不那么善待可怜人。
这天,老王做着日复一日的工作。当他正佝偻着背,抱着七、八块砖头步履蹒跚地走着时,高处一块砖头砸在了老王的胳膊上,老王手上的砖块散落一地,还砸到了脚。
万幸没砸到头,只是胳膊骨折,脚趾骨裂,老王在医院住了几天,费用都是自己付的,期间除了自家亲人来访并未见过建筑单位老板来过。医药费用已经花了万余元了,老王开始心慌忧虑,出院以后去找老板要点赔偿可以吗?在这方面老王还是不太懂的,他想着自己只是临时的小工,找老板要赔偿,要是老板不给,估计也没办法(小编只能说老王确实很朴实,主要还是不懂法律)。他先是打电话给工地老板,可老板称老王只工作了几天,劳动合同都还没有签,是不予赔偿的。本身有伤的老王焦虑不堪,脸色不胜难看。同病房的一位病友好奇询问,老王向他哭诉了一番,病友听后义愤填膺,为老王鸣不平,哪怕只去工作了一天也是雇佣关系,出了事故怎么可以不管?病友对老王说自家有个亲戚也曾遭遇过类似纠纷问题,最后是找到易赔帮忙解决的,像什么律师渠道、专业做伤残鉴定的地方他们都很了解,你如果不知道怎么维权的话也可以找易赔咨询一下?
老王听了觉得有道理,自己在城里人生地不熟的,况且现在还没有出院......找什么律师做什么鉴定,自己根本不就懂,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联系了易赔客服,客服了解到老王的情况后,安抚老王要好好养伤会尽快筛选出擅长打工伤理赔纠纷官司的律师跟其联系。当天下午王律师就来到医院与老王详细交谈,律师表示等老王出院后会帮其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等到了可以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时,易赔会安排专业的鉴定机构为其进行工伤伤残鉴定。有了工伤伤残鉴定报告后,就可以走司法程序帮助老王索要回医药费、伤残赔偿金等。
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如果有最新进展小编会第一之间告知大家!那么剩下的时间,小编在此要为广大的正从事临时工作的小伙伴们普及一下法律常识了。
《劳动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范围广泛,包括正式工、临时工,一旦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可能时间很短,但凡正式工享有的权利,临时工也均应享有。
根据这条,那些进城务工的农民,可不要以为自己和正式工有区别,而不去依法争取《劳动法》所赋予的权益。
当工作中受伤时,临时工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除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原工资外,还应该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
所以,“临时”和“正式”又有何区别呢?可能只是时间上的区别吧。在此,小编要话唠一下,劳动最光荣,所有的劳动者都应该受到保障和尊重,无论临时或正式。当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因工而伤时,奉劝那些高高在上的资本家大BOSS们,千万不能吝啬的不管不顾。有双眼睛盯着你们昵…谁?易赔在此有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