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6 10:43:56来源:法律常识
今年以来,梅州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扫黑除恶“收官之年”的工作重点,利剑出鞘,全力打击各类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今年1至6月,全市打掉1个涉黑组织,侦办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打财1.95亿元,打伞18人,线索“清零”攻坚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
近期,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经过10个月的缜密侦查审讯工作,打掉一个以蓝某帆为首的、以“套路贷”为依托的涉黑组织,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破获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案件47起。经查,该组织的非法放贷经营规模达1200多万元。2020年6月,经省公安厅扫黑办认定为涉黑组织。目前,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已向梅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发现线索
套路贷团伙浮出水面
2019年7月23日,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扫黑办接到1条关于非法拘禁、暴力催收债务的群众举报线索。经进一步研判,发现一个涉嫌“套路贷”犯罪的团伙。该团伙自2017年开始在梅江区发展非法放贷业务,后“业务范围”逐渐扩展至梅州市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等地。该组织通过实施一系列犯罪活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豢养组织成员采取暴力讨债等犯罪活动。
梅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宁惠军专门就该案作出批示,要求依法从严全力侦办。省公安厅扫黑办高度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就该案组织定性、打财破网等工作给予积极有力的指导。
揭秘套路
团伙内部分工明确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个以蓝某帆为首的“套路贷”涉黑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内设财务组、业务组、追债组、打手组、“家访”组。首先,业务组招聘业务员通过张贴派发宣传单、拨打推销电话等方式发布借款服务的广告;“家访”组上门到申请借款的人员家中进行落地了解情况;财务组与申请借款人员签订借款合同,后放款;追债组通过非法拘禁、张贴大字报等非法追债方式向借款人员追债;打手组在追债组追债不得的情况下,对借款人员实施殴打。全链条环节往往逼得受害人走投无路、债台高筑,甚至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办理借款过程中,犯罪团伙收取的各类费用没有固定标准。而犯罪嫌疑人往往会跟受害人进行面谈,除了解受害人的还款能力外,还会根据受害人是否急需用钱或是性格软硬来衡量借款利息等费用。
本案中所涉及的借款合同,均以10日为一期,日息均为4至6厘,而部分借款合同中,利息甚至高达日息9厘。同时,受害人还得默认一条不成文的规定——“砍头息”,即实际放款数比借款合同中体现的金额要少,但还款人必须按合同中的数额还款,以此非法牟取高额利益。此外,不少受害人在签订合同时还曾被以“行规”为由签下多份空白合同,这是犯罪嫌疑人为了防止万一客户走司法程序维权,他们可以随时根据需要用笔填上内容。
深入侦查
成功锁定犯罪证据
面对狡猾的犯罪组织,专案组通过案情梳理、隐案深挖、旧案复查、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等多种方式,全面搜查蓝某帆涉黑组织犯罪线索证据,辗转广州、深圳、东莞、梅州等地收集证据材料73册14000余页,为成功审讯打下坚实基础。与此同时,专案组主动邀请检法部门提前介入,切实强化执法办案指导,确保将蓝某帆涉黑组织案件办成“铁案”。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犯罪分子狡猾多端、无孔不入,要提高防范意识,选择具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准确评估个人还款能力,理性借贷,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虚假宣传广告,避免落入“套路贷”陷阱。万一被骗,要及时报警,敢于与犯罪分子作斗争。
记者提问
问题1:梅江“8·22”案件是梅州公安机关今年侦破的第一宗涉黑案件,公安机关是如何发现相关线索的?
答:2019年7月23日,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扫黑办接到关于非法拘禁暴力催收债务的群众举报线索,这条线索引起了侦查人员的注意。
侦查人员将这条线索作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入调查取证,发现一个以蓝某帆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自2017年在梅州市大埔县开始形成团伙,后到梅州市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等地发展势力,该团伙内部分工明确,采取暴力和软暴力结合的手段进行讨债,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侦查人员以此为突破口,循线深挖,串并分析,一个专门以讨债来获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组织架构逐渐清晰起来。
问题2:侦办一般刑事案件和涉黑恶案件有什么区别?
答:一般的刑事案件比较直观,因果关系比较明显,侦办起来相对比较容易一些。而涉黑恶案件通常案情都比较复杂,需要办案民警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抽丝剥茧寻找证据。
梅江8.22专案从线索研判到立案审查再到收网审讯,用了10个多月的时间。由于本案涉及罪名多、涉案人员众多、犯罪证据分散,我们需要做大量的工作进行取证。专案组辗转广州、深圳、东莞、梅州市各县区等地收集证据材料多达73册14000余页,仔细询问每一个受害人、举报人和知情群众,全面收集蓝某帆等人违法犯罪线索,在新冠疫肺炎疫情期间工作也没有丝毫放松,为成功依法审批打下坚实的证据基础。所以,每宗涉黑恶案件的成功侦破,都凝聚了办案民警大量的汗水和心血。
问题3:此次破获涉黑专案源于举报线索,但现在不少群众都惧怕黑恶势力的报复而不敢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举报黑恶线索有无奖励措施?对举报人有无保护措施?
答: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东省扫黑办、广东省公安厅扫黑办陆续出台了相应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2018年3月25日,梅州市扫黑办依照省扫黑办相关文件发布了《梅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通告》,通告明确了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和奖励标准,对于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给予举报人3000元至30万元不等的奖励。
接受举报的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也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举报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网络邮件等方式进行。
问题4:公安机关下一步将如何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答: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围绕收官之年的工作目标,深入推进“一十百千万”和“六清”行动,确保在9月底交出一份令人满意的“六清”成绩单,为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深入开展“线索清仓”行动。深入线索“清零”系列攻坚行动,围绕各类重点线索,加快线索核查工作进度,不断提升重点线索办结率;二是深入开展“逃犯清零”行动。综合利用集中缉捕、公开悬赏、上门劝投等各种手段,确保目标逃犯全部到案。三是深入开展“案件清结”行动。充分发挥打击主力军作用,加快案件侦办进度,确保打掉涉黑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战果高于去年。四是深入开展“伞网清除”行动。严格落实与纪委监委联合办案、信息反馈、“四同步”“两必问”等办案机制,力争打掉更多保护伞。五是深入开展“黑财清底”行动。坚持案件查办与清查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条同步推进,一网打尽显性“浮财”和隐形“暗财”。六是深入开展“行业清源”行动。及时将案件侦办中发现的行业乱象、行业漏洞,以公安提示函的形式通报给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实习生】梁诗婷
【通讯员】梅公宣
【作者】 黄韬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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