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6 14:15:53来源:法律常识
2017年8月4日早,泾川县公安局王村派出所民警在泾川县王村镇街道西口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整治行动。9时许,民警执勤点旁边正在修建房屋的王村村民石林某和石东某兄弟二人以民警执法影响其施工进度为由,上前辱骂、殴打民警,并煽动亲友暴力袭击民警正常执法活动。案件发生后,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令派刑侦、巡警、治安、法制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并对石林某、石东某等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经查:8月4日9时许,石林某、石东某及其家人共六人在泾川县王村镇王村街道西修建楼房时,看见王村派出所民警在道路旁边执勤,石林某、石东某自认为民警的执法活动影响其施工进度,便伙同其亲属石五某、郭桂某对民警进行辱骂、纠缠、殴打,导致民警无法对过路车辆进行执法检查,民警当场进行口头警告并告知其违法后,上述四人不但不听劝阻,反而更加肆无忌惮的动手殴打民警,致使四名民警身体多处不同程度受伤,警服撕扯破损,整个过程持续时间长达30分钟之久,造成大量群众围观,社会影响恶劣。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民警执法语言规范,头脑冷静,保持了高度克制,未发生过激行为。
目前,石林某、石东某二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石五某、郭桂某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