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7 00:40:36来源:法律常识
一个人在犯罪之后被判处刑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刑罚执行的过程中接受教育和改造,重新做人。那么,在刑罚执行完毕后,重返社会,应当开始正常生活,原则上来说找工作是不会也不应受影响的。但是,现实中犯罪记录就像是一个人的标签,往往会伴随一生,社会大众也常常会对刑满释放人员有严重的隔阂与偏见,长此以往更容易造成恶性循环:有犯罪记录的人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找不到工作就更加难以顺利融入社会而四处游荡,从而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犯罪记录的负面影响就更为明显。未成年犯罪人在受到刑事追诉的过程中,往往会中断学业,如果最终被判处监禁刑的刑罚,就难以像同龄人一样继续学习知识、技能,容易与社会脱节,在刑满释放后更加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为了尽量消除对未成年犯罪人就学、就业的歧视,近年来,刑事法律在修改中也新增加了一些规定,例如,原本按照《刑法》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修改后的法律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则免除了这种报告义务。对于未成年时犯轻罪的人,大部分是因年少无知误入歧途,如果要求他们在入伍、就业时如实报告自己曾受刑事处罚的情况,可能会对他们的录取或录用造成困难,免除前科报告义务有利于他们摆脱犯罪记录的消极影响,防止曾经有“污点”的未成年人被“标签”化,鼓励和促使其重新开始新的人生,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这也体现了对未成年人重在教育、挽救和改造的方针。
虽然法律对未成年犯罪人规定了一些保护措施,以免影响他们后续就业、就学等正常生活,但仍然有一些工作按照法律规定,有犯罪记录的人可能无法从事,主要有20余种,包括: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律师,司法鉴定人员,公证员,警察,外交人员,村委会成员,拍卖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从业人员,保险业特定从业人员等等。当然,这里面有些从业限制也会区分罪名,但总的来说,犯罪记录还是会对就业造成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