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7 19:15:49来源:法律常识
导语:
当下的房地产市场,最能吸引购房者的非“安全”二字莫属。
为了让购房者放心买房,各大房地产商没有最卷,只有更卷!
南昌建工雍锦园宣称购房返生活补助:从购房之日起到交房当月,每月返2500-4500元;
前段时间美的云璟也声称:延期交付,赔你“首付”。
美的云璟宣传图
不难看出,这两个楼盘对自己的资金实力以及能够如期交房的自信。
反过来想,其实能看出开发商也不愿意延期。假设这些楼盘真的延期了,届时他们的资金又如何能保证真的做到赔你首付、赔你月供呢?
不得不说,开发商针对“烂尾楼”所做的营销,实实在在是切中了购房者的痛点。
目前我们也可以看到部分延期赔偿的案例。
今年3月底,融创某项目迎来交付,此时距离其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已经延期三个月,开发商最后按照合同约定,赔付了业主500-800元不等。
俊发某项目去年在30余天后交付,根据合同内容,开发商赔付了500元左右。
不过也有没赔付的,比如最近某延期7个月才交房的楼盘,以疫情为由而拒绝赔付。
虽然部分开发商确实做出了赔偿,但是跟业主的损失比起来可能不值一提。
按照上文的赔偿情况,假设一套房子延期6个月,开发商可能最终赔偿不过1000元左右,但是业主需要支付多少钱呢?
部分租房的业主光是6个月的房租可能都要上万元,并且房贷还一分不能少。
也难怪会有购房者抱怨“压力太大了”。
其实延期交房对于大家来说并不陌生,尤其是自疫情之后,这种现象更是常见。
面对这样的现状,许多业主自然会问:延期交房到底能不能赔?赔的标准是什么?业主能否就赔付争取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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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延期交房?
主要是指在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范围内,开发商无法将符合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入住的行为。
从法律上来说,延期交房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1.正常延期交房
主要是由于政府规划变更或者是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疫情等)的原因导致开发商无法按时交房,简单来说就是外部原因。
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应当给予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
2.非正常延期交房
开发商由于自身的资金不足、手续违规等导致无法按时交付的情况,即被视为非正常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进行相应的赔偿。
我们今天讨论的赔付标准主要就是针对非正常延期交房这种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关于审理商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提道:
“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也就是说,在购房合同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就按合同来,如果没有规定,就参照《解释》进行赔付。
小编收集了几份购房合同,可以发现目前各楼盘的赔付标准也是各不相同的。
俊发某项目1购房合同相关规定
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总房款100万的房子,逾期60天,那么以上几个楼盘将会产生的违约金如下(根据某业主延期三十几天赔付500元左右的说法,得出“已付房款”为总房款):
俊发某项目1:100万*0.00001*60=600元
俊发某项目2:100万*0.0001*60=6000元
融城某项目:10*60=600元
碧桂园某项目:100万*0.0003*60=18000元
中交某项目:100万*0.0002*60=12000元
招商某项目:10*60=600元
(备注:因刚好收集到以上几个楼盘的合同,只做内容参考,不代表项目延期,部分项目甚至是提前交房)
不难看出,部分项目是没有达到《解释》的标准,实际赔偿的金额较低。
而针对这种情况,《解释》也有相关的规定: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但是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增加或减免标准,主要还是依靠法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定。
今年以来,已经有不少项目明确延期,俊发在保交楼的任务下,仍然有多个项目要延期3-7个月,如彩云城和俊发城等。
有的项目已经多次延期,至今都无法确定会延到什么时候,比如昆明之光和佳兆业等。昆明之光甚至在售楼部张贴了致歉信,坦然表明没钱赔付。
由此看来,购房合同虽然对延期赔付标准做了相应规定,但归根结底,开发商的资金实力才是关键。
不管赔的金额多少,有的开发商至少赔了,而有的开发商却坚持不赔。
究其原因,竟然都是疫情的锅。
诚然,疫情在过去两年确实在不同程度上对开发商的工程进度造成了影响,但目前全国大范围内都已经复工复产,为什么还会有人拿疫情当作挡箭牌?
来自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的吴斌律师进行了解答。
“房地产行业比较特殊,人力物力都会涉及到全国调动,因此受影响是正常的,由此造成的延期可以不进行赔偿。”
有人可能会问,如果疫情导致延期是合理的,那么今后这个理由会不会成为开发商延期堂而皇之的保护伞?
吴律师对此也做了相应的解释:
“如果开发商因为疫情无法按时交房,应当有充足的证据来表明自身在哪个阶段受到了影响,从而导致延期,并且应当及时通知购房者,明确延期的时间等。”
不管因为何种原因而延期,购房者其实都是最无辜的牺牲者,在面对延期时,业主们是否能够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答案当然是可以。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解释》
通常,购房合同里也会注明当延期发生时的退房约定,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申请退房,以及时止损。
如果继续履行合同,但是对赔付情况又异议的,也可以采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此,吴律师也给各位业主提出了建议:
“一是要做好证据的收集整理,包括开发商关于延期的通知通告,相关情况的录音录像,以及自身因延期而产生的额外支出的证明等等。”
二是要聘请专业的律师,让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
值得一提的是,像美的和雍锦园这样做了赔付承诺的,其对外释出的各项宣传在未来也可以作为业主维护自己权益的证据。
不管怎么说,业主都是最不希望延期的人,即使在当下,开发商已经内卷到延期交付的保障上,业主也不过一句:“只要能够准时交房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