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7 23:43:55来源:法律常识
“自己找的装修公司放的门套,结果被物业公司安保给扯走了,说不让搞。希望有关部门帮忙维权。”昨日下午,家住柏临佳苑的业主陈先生致电三峡晚报热线求助。记者随后赶到现场进行了协调。
陈先生拿着有门套的照片向记者反映问题
陈先生说,他是柏临小区的业主,这个小区是一个还建房小区,有800多个住户。昨天上午,他发现自家门上的门套,被小区物业的安保人员扯走了,说是不允许用小区指定装修公司之外的东西。陈先生说,门套是他请的装修公司提供的,避免在装修时对大门造成损伤的,这是他的个人物品,物业公司这么做,侵害了自己的个人权益。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高新区车站村的柏临小区,进门看到,小区正在入住中,多个楼栋的一楼都有一个整体装修卖场的广告。据业主朱先生说,小区里的恒弘物业公司与城区一家大型装修卖场达成协议,由这家卖场独家买断了小区里的装修广告招揽权。
记者在陈先生家门口看到,原先的蓝色门套已经被扯走了,但是走廊上的地垫还在,上面有另外一家装修公司的广告。陈先生说,就是因为这个门套和地垫上的装修企业的名字和电话,让物业不满。
对此,柏临小区物业的负责人黄先生表示,他们是与一家大型卖场签订了协议,由他们在公共区域发布独家装修广告和招揽。他承认安保队员此举不合适,已经交代安保队员不再去扯业主家的门套,同时,向业主表示道歉。
湖北瀛沧律师事务所的蔡光元律师表示,物业公司没有征求业主意见,没有权利签订这个排他性合同。同时,物业公司的管理也超出范围。作为业主,有装修的自主权。如果物业公司坚持,就属于侵权,业主可以起诉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