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8 01:25:57来源:法律常识
之前劳荣枝一直用的是法院指派的法援律师。一审被判死刑后,劳荣枝当庭表示不服要上诉。家人也给她重新聘请了律师,但是在律师去看守所要求与她见面时,被看守所拒绝,说是劳荣枝不愿用家人请的律师。家人虽有疑惑但也无奈。
此次委托的律师分别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兼职律师吴丹红,和北京友邦律所的赵德芳律师。两位都是参与过多起要案辩护的非常有经验的律师。'他们已公开证实所传属实,并且已经与劳荣枝见过面了。见面交流中劳荣枝还是强调她是被法子英胁迫的,希望自己不会被判死刑。
劳荣枝最终会不会判死刑不知道,但是此番吴丹红和赵德芳两位律师的加入,从几个方面来看,还是很有必要的。
01、可以真正让其认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孽
劳荣枝一审被判死刑后,一直不服,当庭表示要上诉。她为自己申辩的理由就是,自己所有的参与犯案都是受到法子英的胁迫,她也是受害者。
对于她是不是被胁迫,是不是受害者,虽然一审已有明确说明,但是她却不认可。
法律有规定,哪怕是罪大恶极的死刑犯都有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劳荣枝更不例外,她有权力委托律师。之前她愿意用法援律师,那是她之前的想法。现在她愿意用家人帮她请的律师,理应给她这个权力。尤其是她对判决不服,家人对判决存疑的时候,更应该给她这个权力。只有这样,最终的判决才能让她真正认识到自己罪孽的深重。哪怕是判了死刑也能心无遗憾地上路。
02、可以让其家人减轻心里的愧疚感
劳荣枝19岁认识法子英,后来发展到跟随法子英逃亡在外,犯下几桩劫财杀人的惊天大案。一直到现在,家里人回想当年的一些事,几个哥哥姐姐还对劳荣枝落得如此结局怀有歉疚,认为当初他们作为当哥当姐的,对劳荣枝疏于管理疏于疼爱了。
尤其是劳荣枝的二哥劳声桥,始终有两点让他心里的坎过不去。一是当年劳荣枝中考成绩优异,完全可以上重点高中的,是他为家庭着想劝劳荣枝上了九江的一所中专。二是当劳荣枝要跟结识不久的法子英到外地挣大钱,家里人都不同意时,他却赌气跟母亲说了一句,“她非要走就随她去吧,不听话就让她死在外面”。他认为也许没有他的干涉,劳荣枝的命运不会是这样。
带着这样一种负疚的心情,他们都希望帮妹妹一把。既然妹妹说她是受了法子英的胁迫,他们就宁愿相信她心里有委屈,一定要给妹妹讨个公道。即使最后劳荣枝还是判了死刑,他们努力了,也不会再有那么多的愧疚感。毕竟无论是谁,个人的意愿都是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的。
03、可以让民众更细致清晰地看到法律的公正威严
劳荣枝的案子,因为再被提起的那一桩桩血案,早已经引起万众关注。又因为劳荣枝不服判决,直言自己当初是完全受到法子英胁迫而引起广泛地争议。有人认为她参与作案,三起案子七条人命,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也有的人认为她当时确实年龄小,在法子英这样的恶魔面前,只有俯首帖耳,言听计从,才能苟且保住性命,情有可原。逃亡20年没有再犯新罪,应该给她一个重新做人、立功赎罪的机会。
既然有如此多的争议,确实应该就争议的环节再给以细致地梳理,把调查做得更扎实更深入。把法律的依据再摆得充分一些,详实一些。
只有这样,才能堵住悠悠众口,才能让大众看到我们法律的完善程度。
新加入的律师吴丹红和赵德芳,真的是一种巧合,从名字上看都像是女士,但他俩都是大老爷们。也真的希望他俩在接下来的调查取证和法庭辩护时,经验之余,也能有女士的那种细心和耐心,真正把案子的每一个环节调查透彻。最终让劳荣枝无论面对怎样的判决,都能平静无怨地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