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8 05:57:11来源:法律常识
运营中心 恒都上海 2022-05-18 10:00
近日来,上海的疫情防控已经进入最吃紧的关键阶段。恒都律师志愿者服务队的“大白”们的身影,穿梭在社区的每一个角落里,守护着这座城市的温度。
大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更要注意避免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的行为,让防疫成为一种责任,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
恒都律师志愿者服务队在本次疫情防控时期开展了公益法律咨询。
并对市民咨询的问题做出如下回复:
——热点问答——
问题一:疫情期间,为博取眼球,虚构“某党委领导倒卖新区提供的四批保供物资,并从中获利上百万元”等不实信息,如何处罚?
答疫情防控期间,为博眼球,虚构了“某党委领导倒卖新区提供的四批保供物资,并从中获利上百万元”等不实信息进行传播,使广大群众信以为真,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因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应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实践中,散布谣言,包括网络谣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 九 ) 》规定 ,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 , 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
问题二:近期,有些小区居民发现团购的水果、蔬菜出现霉烂、变质,供货方资质存疑,商家作为“团长”组织的团购,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1、商家作为团长要具备经营资质。商家组织团购模式下,“团长”就是商家自己。如果“团长”无证经营,将面临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应的行政处罚。目前,上海大多数社区采购时要求物资供方提供“三证”,分别是上海市商务委颁发的《上海市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企业证明》,上海市防疫保障物资临时通行证,以及配送人员及货车司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三证”报备通过,才能开团。 2、“团长”要保证商品质量在物资出现损坏、数量短缺、质量瑕疵等问题时,商家作为组织团购的“团长”应直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团长”要负责商品配送由于小区封闭,居民无法自行提取物资,因这些物资是团购产生的,部分小区的物业公司拒绝提供配送服务,或者仅仅提供辅助配送服务。“团长”作为配送义务人,需全程负责货物接收、搬运、消杀、分拣、配送等环节。
问题三:网传社区工作人员出售各省援助物资,一旦查实,私吞、出售、非法占有保供物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各省援助上海市的保供物资应按质、按量地及时发放到居民手中,除了保证质量,还要保证数量。 如果负责保供物资的发放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侵吞、出售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保供物资的,或者挪用上述物资归个人使用,涉嫌贪污罪、职务侵占罪、非法经营罪,以及挪用特定款物罪。
温馨提示:由于个案事实纷繁芜杂,本指引不构成具有拘束力的法律适用和法律效果评价,仅具有参考意义。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国家及各省市相关部门就疫情防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对防治疫情起到了保障和指导作用,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成立了恒都律师志愿者服务队,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与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志愿团,为社会防控疫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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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坚持依法防疫,从我做起,用法律守护疫情防控的最后一道防线,“拨开云雾见天日,守得云开见月明”的一天终将到来!